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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起義》讀書會

一月四日參加了一個討論《文化起義》(注1) 的讀書會,前半部為內容簡介,後半部就西九引伸的問題共同討論,現就部份問題稍作討論。

首先,大家會有個疑問是西九為何而起,為甚麼香港政府會 “忽然文化” ?而文化突然被關注,那麼香港的文化到底是甚麼?

部份與會者會認為文化區的建立,應是為了香港社會的文化發展而設。但本人提出疑問,懷疑在政府眼中,文化區的目的也許只是作為創意產業的一部份,類近於早前提出的數碼港或中藥港,或即將開幕的迪士尼,只是見人家賺錢便想分一杯羹而已。至於香港文化嘛?從不覺香港政府在意或有意栽培。

因為香港政府對文化的漠視是有目共睹的,例如在沙田大會堂對開的空地,不時見一些青年朋友在此玩滑板,雖距離住宅很遠,卻是會被警察干涉的;其他如文化中心或荃灣某街角跳舞的年青人,又或在通菜街作街頭劇的朋友,同是警方驅趕的對象。

這教人聯想早前曾到慶旅遊,在七星湖畔有一座露天舞台,就見一群女士大概在綵排一套甚麼劇吧,台下是一群街坊,扶老幼的在看,這就是平常生活。又或聽聞印度人很喜歡演戲,可就在街上即席表演,載歌載舞。這在香港卻會被指為 “擾亂公共秩序” 。

讀書會上有觀點提出,既然維護社會秩序是政府的關切,那就將關乎文化的給予商界,也許效果更佳。這建議跟 “活力星” 的推介有點相近,記得 “活力星” 曾介紹其設計包括四個廣場,其中一個廣場歡迎年青朋友作街頭文化表演之用。

可是文化就是生活,為甚麼要年青人到特定的地方才能進行他們的活動?而此建議背後的更大問題,是「土地」此作為公共財產、公共空間,我們該如何理解對此進行管理的合法性?是不是「土地」此公共空間只能為政府或者商家決定其使用的方式? (注2) 若政府、商界及民間是構成社會的三個部門,為何「土地」使用的方法從來拒絕民間的參與?

除土地使用,西九將導致的一大問題是文化團體對中標財團的高度依賴,雖說各財團承諾設置獨立委員會管理文化發展的基金,但所謂獨立也是由財團及政府委任過半委員。那時候,批評李財主的文化團體若想獲得資助的話,相信更難上加難了。

此外,有提及現在最受巿民歡迎的是恆基的方案。感覺是香港的巿民受騙了,因為恆基的設計圖遠看確是不賴的,沿岸就是一片綠油油,但細看說明,當發覺對著維港的長長海岸,竟全是住宅平房,文娛藝術區面向的只會是大角咀。(注3)

最後,到底香港巿民渴望怎樣的文化生活呢?有喜歡粵劇、西方話劇、裝置藝術、任賢齊……多元是必然的了,但先決問題是西九是否為港人而設?及港人的文化生活是否定要囿於西九呢?

(注1) :茶杯出版,圍繞西九及香港文化政策的文集。

(注2) :需知許多時候私人管理較政府更嚴厲,如許多商場不許巿民蹲坐。又或一次本人在綠楊新的行人道,見保安在很不客氣的驅趕兩名穿著校服的賣旗女學生,看著女生的怯縮,我能做到的也只是要求保安不要這麼兇,卻實在不知他們是否有權力禁止賣旗。

(注3) :雖然活力星的模型也不是好東西,將一棟棟石屎高樓化為透明膠片,樓宇底部配上各色彩燈,教人懷疑欺詐是否就是香港地產商的流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