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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私隱與公眾形象的辯証 (下)

從藝人在政府宣傳片的 “政治中立性” ,使我聯想到香港整體藝人的 “政治中立性” ,或者另一種說法是 “非政治化” 。這不是說香港藝人甚麼都不理,而是他們的集體關注大都表現在一些諸如賑災,保障產權,或是傳媒手法這類問題 (對政治問題的表態,一次少見例外是03年的反廿三條立法)。對以上問題表示關注本身沒有問題,但這種關注的局限,使我們對香港藝人的認識總覺很迷糊 。

要說清這種迷糊,一個簡單方法是以外國的藝人作對照,就拿較熟悉的美國荷里活為例。在30至40年代,差利可作為一個代表,他的代表作摩登時代和大獨裁者都是對當時資本主義和與之相關的帝國主義的控訴,在美國對二戰還是 “中立” 的時候,更曾公開呼籲美國盡快參戰。除了演戲,我們對差利的價值觀和政治觀是有一定認識的。唯差利不是孤獨的,在麥卡錫主義下的 “荷里活黑名單”  ( “Red hunting” 一部份,大舉搜捕在美國的社會主義者和同情者),人數便達三百多,當中包括很多導演,作家,演員,作曲家等等。監視,拘控,驅逐出境使荷里活經歷了一場白色恐怖。

但白色恐怖沒有滅絕荷里活的獨立聲音,在越戰時,當美國政府不斷宣傳 “愛國心”,一批荷里活影星卻在宣揚和平,反對戰爭。當中尤其轟動的是珍芳達跑往越南,坐上北越一座用以射擊美軍戰機的高射炮拍照,透過自己形象扭轉美國民眾對越共的仇恨與恐懼,跟 “美帝” 塑造的北越邪惡形象成了鮮明對比,對美國輿論中爭取和平的呼聲產生積極作用。

及至今天,我們仍可看到不少政治電影,批評布殊的,揭露官商勾結的,批判資本主義企業文化的,還有種族歧視問題的。

我並不是說荷里活就是美好,當中確有許多問題,但正是那裡有一群如此旗幟鮮明的藝人,使遠隔重洋的我們感到他們 “有血有肉” 。看,大批藝人聯署要求撒軍 (包括麥當娜在高呼渴望和平),又大批出錢出力支持奧巴馬或希拉里。

我標榜荷里活藝人的有血有肉,並不是為了揶揄香港藝人。難道看不見張之亮 “籠民” 的人文關懷嗎?難道又不見陳可辛 “新難兄難弟” 嘻哈背後是召喚 “危樓春曉” 那 “我為人人” 精神嗎?更難道看不到在特區政府167萬新移民魔咒下,許鞍華的 “千言萬語” 堪稱對居港權運動最深情文本嗎?香港演藝人的社會良知是一代代默默地延續著的。

看到。但正是看到,使人倍對香港的演藝人難過!香港是怎樣的文化產業機制,導致香港的演藝人集體非政治化呢?子華和達明的政治笑話是難得和精彩的,但我們更心裡明白,他們表達意見的地方只會是舞台,而不是六四的維園或七一的街頭。因為大家知道當中有條無形的政治界線,是不能踩的。

香港文化工業,就在這種非政治化的氛圍下,盡情塑造其理想的玉女、型男、湯丸、尤物。

就在這種文化產業模式下,使香港的藝人私隱形成了一種獨特形態。不同於荷里活藝人,侵犯私隱主要是對藝人私生活的侵犯,最為憤怒的是被侵犯藝人 (美國政府對 Paris Hilton 親熱影帶的處理手法是闊佬懶理)。香港藝人的私隱,卻是更關乎文化工業對藝人的高度塑造,對工業而言,要隱藏的除了私生活,更包括藝人的道德觀和政治觀,背後一大考慮自然是龐大的內地市場。

總覺香港藝人的笑聲不夠爽朗,梁朝偉和梁家輝的眼神總帶鬱結。背後原因,不知是不是對香港藝人而言,容許他們向觀眾張顯的,是他們的演技,但同時亦只能是他們的演技。像周潤發親臨皇后碼頭數分鐘支持,是成功過渡荷里活影星才有的 “特權” 。對一眾立足本地的藝人而言 (即使拿了康城影帝) ,這只能是 “另一種形式的私隱” 。

至此,在一片保護藝人私隱的聲音下,我們是否應該同時思考怎樣釋放、解封香港藝人那 “另一種形式的私隱” 呢。讓香港藝人的另類私隱從香港文化工業的制度設定中釋放,更要從政府的 “非政治化” 政治中釋放出來。

畢竟,若從政治哲學角度比較香港藝人和荷里活藝人,則不管是阿倫特式強調共和理想,還是柏林式保障消極自由,香港藝人都同樣是置身於重重界線與禁忌中。對於標榜自由與創意的文化業,這實在是太大的諷刺,亦是香港演藝人的制度性不幸。

後記:
早前看了一齣電影 “禁相風暴” (Dirty Pictures),故事記述1990年 Ohio一間藝術中心展覽一批藝術相,因包含裸露(一個組合是把一幅下垂的花和一幅下垂的陽具並排,寓意自然),被保守的地方和法院官員視作淫褻 (sin),展開訴訟。最後是過半陪審員 (不少私下不認同照片的) 認為要捍衛言論自由而藝術館長勝訴。
故事簡單,沒甚麼情節,就只為記下美國本土對言論、表達自由的一次捍衛。而這類事件的記載,大概已成為美國演藝界整個文化生產的一部份。欣賞之餘有點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