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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琉球獨立的保釣運動

日本戰敗後,日本在戰前與戰時所佔據的島嶼的處理問題,由戰勝國處理。釣魚台屬於琉球的判定,因此是日本的島嶼並由聯合國托管,沒有任何國家提出質疑這樣的安排是否有違盟軍私訂的開羅宣言,也沒有任何保釣運動,保約運動是 1970 後的事情。即是,釣魚台在戰前的主權歸屬,並不影響約魚台在戰後的主權歸屬,當中並不存在歷史追溯權的可能。

1968 年,約魚台的戰略價值起了重大的變化,因為聯合國東亞經濟委員會估計約魚台地底藏有石油,到 1970 更估計藏量超過 1000億桶。之後台灣蔣氏政府反對美國/聯合國把釣魚台一併回還日本的做法,但這個是明顯的偽善:如果盟軍一開認定釣魚台是中國領土,那麼聯合國托管戰勝國領土的做法根本不合法。任何爭拗各方都有責任及早提出,過了二十年才提出的爭拗,就不能算是 come with clean hand (清白) 了。

中國(包括民間)從不反對釣魚台是琉球的一部分,但卻在二十年後提出反對釣魚台是日本一部分,如果要理據成立,唯一可能的情況就是琉球不是日本的一部分。有什麼原因令琉球獨立不成為保釣的議題?沒有琉球獨立的保釣運動,在道德上站不住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