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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苦,自由的代價

Marriage
在香港,男性結婚年齡中位數由八一年的27歲增至零九年的31歲。同一段時期,女性結婚年齡亦由24增至28.5歲。遲婚,是不爭的事實。近半的女性達入30歲仍然單身,形成了一個所謂「中女」﹑「剩女」的新群體。同時間,結婚數目卻大致保持了八十年代水平,但離婚數字卻由二千宗激增至一萬七千宗。單方或雙方皆是離婚後再嫁的數目亦佔了零九年五萬宗婚姻裏的三分之一。緃使婚姻數目不減,但其中不少屬重婚人士。另一方面,五萬宗個案內,其中一萬八千至二萬八千宗(數據上未能確定)的婚姻涉及內地新娘或新郎,當中的大部份為新娘。不少香港男性迎聚內地妻子,減少了香港男性成為香港女性配偶的數目。種種數據,顯示了現代香港女性找尋伴侶所面對的困難。

與其相關的現象是,香港出生率﹑女性生育率越來越低。儘管人口有所增長,香港零九年的出生孩子數目四萬七千人遠較八一年的八萬六千人為低。香港女性的生育期內平均生育數目亦由八一年每千女性的921降至零九年的497。故此,若然除去新移民﹑壽命不斷延長所致的人口增長,香港的出生小孩數目未足夠取替死亡或老化的可生育婦女,年幼的人口正漸萎縮。人口急速老化的另一面,是缺乏小孩子及年青人去取替及支撐老年人。遲婚的轉變,亦帶來了生育的轉變,相對今天,在八十年代,無論在數字上及比例上較多的女性在20多歲生育,而今天同一年齡群的生育率大減,比例上較多的女性在30歲以後生育,最顯著的增長是35-39歲年齡群的女性,生育率不跌反增。

自由的代價
普遍來說,學歷較低的女性結婚較早,當中不少從事服務零售行業﹑或辦公室文員,事業進升機會匱乏,經濟上相對不自由,由此婚姻提供不少生活上的便利,如公屋輪侯﹑稅務免稅額﹑社會福利,另一方面,對男性而言婚姻乃傳統文化成家立室之必要,承擔起兒女家庭的責任更能受人尊重,生育孩子賦予父母親一個社會的新地位。

依照本港的教育制度,撇取留級生,女性普遍於十六歲修畢中五,十八歲中七畢業,二十一歲大專畢業(法律,醫科生等等除外)。但競爭劇烈的勞工市場,高薪厚職越來越少,更要與為數不少的從外國回流的留學生,現實的工作機會與學業的願景大相逕庭,不少人自願或半情願地選擇繼續升學進修,增加受僱的能力。到修畢碩士或其他課程時,投入全職工作時或許二十三歲左右。此時她們受更大的壓力去回報父母所作的「投資」,更受年齡的催促去自主獨立,為了事業而拼搏,在生活上需要作出一定程度的犠牲,比如家庭﹑戀愛﹑友情。

如此下來,平等的知識型經濟下再也沒有男尊女卑的性別歧視,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學歷高,事業有所成就,有付出有回報,生活也優悠自在。

可是,為事業﹑工作拼摶換來財政上﹑個體上的自由和獨立,代價何如?是婚姻﹑母性?

女性的決擇
傳統文化仍然普遍對女大男小的關係存有偏見,相反卻樂於接受男大女小的婚姻。固此在擇偶時女性沒有男性的自由,僅能選擇比自己年長或年齡相若的男士為伴。另一方面,男性普偏喜歡年輕貌美的女性,擇偶時往往選擇比自己年輕的女伴。因此,女性需要面對擇偶的種種困難,年輕時既要為事業拼搏去爭取自由,而無暇應對感情生活,年紀漸長,事業進升,卻相對減少了與之相配的伴侶,此時不少同齡男性已經擇偶,又不能摒棄文化上的偏見,往往只能選擇年長已婚或已離婚的男性,或甚而無從選擇。自由靠雙手賺取了財富,但感情上卻有一大空虛。沒有婚姻,故然無從生育,無論母性多強,多喜愛孩子。當然,領養﹑受精產子等新技術或可無婚產子或撫養孩子,但並未獲香港人接受。

固然,客觀的環境帶來不少無可避免的轉變:全球一體化,面對更大的市場與競爭,也帶來了不少機遇,經濟轉型,教育與學識顯得更為重要,男女性投入更多時間﹑年月在學業;平等主義消除了不少歧視與偏見,但衍生出另一面,女性要自強不息,獨立自主,不免顯得柔弱﹑受男性操控。但是,在轉變的同時,我們有否思索轉變的意義?

若然,現代女性如此敬業樂業﹑崇尚自由,對沒有丈夫共諧連理﹑沒有孩兒延續後代,不覺惋惜,那麼如此轉變亦不為過。但是,假如她們欲求伴侶而不果,內在母性的呼渴長期受抑,踨使有生活上的獨立與無限自由,她們的生活滿足嗎?精神愉快嗎?的確,多國的調查顯示,與單身女性相比較,母親較為愉快,緃使孩子也為她們帶來不少緊張與日常煩惱。

母親的角色
並非所有動物皆有母性,但哺乳類皆有之,人固然也不例外。哺乳類動物之胚胎在母體內孕育成型,出生後要依賴母親的乳液吸取養份。女性擁有與生俱來的能力,去照顧初生之弱少嬰孩,抵抗自然界上的種種敵難,代代延續下去。母親與親生嬰孩往往建立人間最深厚的情,母親常常作出各種樣的自我犠牲去撫育嬰兒,無條件地去愛。無可否認,養育孩子是一項勞累的使命,尤其初生時,嬰兒需要長期﹑日以繼夜的照料,打擾父母日常作息,耗費不少父母的心力。孩子漸漸長大,又要為其健康﹑安全﹑社交﹑學業﹑身心發展各個層面注入心力與資源,渴望兒女健康成長,在庇祐下成材。辜且不論及母親角色在現代社會的演變,我們都應該肯定女性作為母親在家庭﹑社會裏養育幼兒的貢獻。

在現代女性的緊湊生活裏,母親的角色形成一個無形的障礙,踨使受到勞工法例的保障,在事業上母親往往受到排擠,一方面妊娠產子令母親未能工作而失去的工作機會,另一方面又有礙母親全心全意投入在工作岡位裏,母親便必須負出加倍的努力去表現自己。的確,香港的工作時數十分長,勞動人口的工時中位數為四十八小時。撇除飽腹﹑睡眠﹑交通等日常作息,香港的男與女皆忙過不停,疲於奔命。在如此惡劣的工作環境裏,抽空去照料孩兒實在是困難不已。此外,隨著貧富懸殊惡化﹑勞工界競爭加劇﹑經濟結構失衡(依賴地產金融界的泡沫經濟)﹑購買力下降﹑入不敷支等因素,過去的「男主外,女主內」的生活模式無以為繼,婚後男女雙方往往要外出工作已支付日常開支,或是維持所響往的生活方式。家庭主婦一職,漸漸變得奢侈﹑遙不可及。社會加之於在職母親的壓力,的確很沉重。如此,有心亦無力,婚後能夠全心全意養育孩兒的母親越來越少,雙親工作的家庭變得普遍,取而代之的是傭工﹑嫲嫲或外婆,擔任褓姆管接送兒童上學回家,遊戲耍樂。

女性需要更多支持
在人類歷史,女性受過各種樣不能言喻的壓迫:暴力欺凌﹑身心發展受約束﹑被剝奪自由和基本權利,淪為次等公民。今天,政府立法保障男女的平等,不受性別歧視,女性普遍獲得平等與尊重。然而,在所謂的自由市場經濟裏,女性受到新的束縛,為了獲取財政上的獨立﹑自由而不得不延後﹑甚至放棄擇偶育子的機會。勞工法例對孕婦的保障固然重要,但更深層次的主因是港人的工作狂文化。長時間的工作減少了家庭生活的時間,實質上大大打擊女性作為母親﹑養兒育女的能耐。而同時間,缺乏對在職母親的支持。政府提供幼兒學卷學費補貼﹑訂立歧視性的引入外傭法例﹑及立法平等及勞工保障條例,如此種種,可以抒緩母親照料孩子的財政負擔,協助母親繼續工作,但並無法解決根深蒂固的工作狂文化,減少在職母親所面對的壓力。固然,很多國家亦面對出生率下降﹑遲婚等現象,但西方國家積極推行各種政策,除了優厚的最低工資及最高工時的勞工保障,也有各項稅務優惠﹑財政支助去鼓勵生育,女性有更大的經濟自由與支持去生育,而且越來越多機構實施彈性上班時間或兼職上班計劃,去遷就尤其是母親的員工。家庭為社會最基本的單位,而作為家庭的核心,母親所付出及犠牲應為全部人所肯定。人人都有母親,辜勿論養育兒女所盡責任的多少,兒女成長時所遇到的挫折,我們皆要肯定每個母親所曾付出的心力和犠牲,而絕大多數的母親是好的。再者,做稱職的母親更不容易,受人性的弱點﹑環境等因素影響,不免母親有時犯錯﹑力不從心,但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我們人人皆有義務去幫助她們。可是,社會或社區的鄰理互助,香港政府作為人民代表所作出的援助,仍然遠遠不足夠。最基本的要求,是一個人性化的勞工保障制度。

兒童成長
其實,神經學﹑兒童教育學﹑心理學等等各門科學對兒童身心成長已經發展成熟,大量的學術研究已經建立了可靠的知識,如:初生嬰兒及孩子腦部成長的過程,對話﹑觸摸﹑溝通對嬰孩健康發展的重要性,正確或錯誤的育兒技巧。可是,在事業為主軸的生活下,父母親能夠分配予孩子的時間變得很有限,養育的職責彷彿變為一個下達命令的指揮官,再由褓姆﹑幼兒園﹑學校老師﹑興趣班導師去負責執行。蹤然社會競爭劇烈,父母望子成材心切,但從嬰孩剛學會走路說話的幼齡起,便安排興趣班及訓練,是否已經將養育兒女公式化?究竟,是以人性﹑品格﹑內涵﹑智力發展為目的,還是單一的以未來的賺錢能力與婚嫁條件為考慮,而忽略了做人處世的平衡發展?若然,父母親所定下的是一個工作狂的榜樣,我們大可期待下一代成為更優勝的工作狂。究竟,我們要下一代繼續為工作賣命?由出生到退休的工作?還是,期望下一代可以比我們活得更快樂?

幾個重要的問題
時代女性需要自主獨立,摒棄封建的依賴男性﹑男尊女卑的生活方式。
工作上受壓於工作狂文化而必須長時間工作,自然地正常的社交﹑感情生活受影響。
女性獨立了,卻年華漸逝,合稱的對象越來越少,只可以繼續工作。
又或姻緣結合,婚後繼續工作,卻未能全心全意養育孩子,或若構建一個大家庭。
女性,廿五歲後,便開始聽到婚姻的呼喚聲,但工作拙拙迫人,是事業,還是婚姻?

無論在工作﹑家庭或是友輩間,每個人,尤其是男性或為父者,須要更加體諒女性的難處。這並非女性主義作崇,這是人性的吶喊。

最後,我們必須自問:
究竟,我們要繼續如此非人的工作模式?
究竟,男的,是否應該負擔更重的家庭責任?
究竟,女的,是否應該重新思索一下對伴侶的要求?名成利就與人性品格與情感的比例何如?
究竟,做父母的,兒女成材是為了工作,還是快樂?
又或者,你已經害怕承擔婚姻﹑做丈夫﹑妻子或父母的責任?是怯懦?還是無奈?

資料內源:統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