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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思] 1984年,第一次去北京,發現了好好味的酸奶和好可愛的酸奶瓶,在那個匱乏的年代,奶瓶押金貴過酸奶倍幾,小販都嚴密地監視顧客歸還奶瓶,所以儘管好想擁有奶瓶,還是乖乖放手。
1987或88年,同事兼好友蕭,桌面有個酸奶瓶筆筒,趁她隨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港方代表赴京開會,請她帶一個酸奶瓶給我。蕭後來告訴我,雖然採訪工作緊密,她還是偷了點空隙時間到王府井大街尋到酸奶販子,用「法眼」挑了一個外形最「靚仔」的,用最快時間喝掉酸奶,然後用最敏捷的身手帶走奶瓶。(雖已付押金,但小販仍然關視每個酸奶瓶的去向)謝謝蕭努力完成任務。從此,這個白白胖胖矮矮圓圓的酸奶瓶就成了我的書桌良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