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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抗議淫審處莫須有 政治河蟹余澎杉諷刺改圖

強烈抗議淫審處莫須有 政治河蟹余澎杉諷刺改圖

日前,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竟把新加坡少年余澎杉的一幅政治諷刺漫畫改圖,評為「第III類:淫褻」,不准全香港任何人發佈。本聯盟審視過有關改圖,認為客觀上根本不該被列為「淫褻」,淫審處的做法有政治打壓之嫌,透過不合理的評級,使香港人無法傳播該政治表達的改圖。

有關改圖是以很粗疏的黑線,大略地、不逼真地、毫不細緻地,勾劃出一男子向另一人疑似施以性愛,但並沒有具體細緻的動作描繪,相反卻明顯可見當中的一男子站着顯出高高在上、控制着另一人之政治含義。同一時間,一男子的頭部,以原線條風格迥然不同的照片拼貼,貼上李光耀的頭像。而被一男子控制的另一人,則給貼上了戴卓爾夫人的頭像。而且,圖片中並無出現任何性器官,無論是男性下體、女性下陰,又或者是兩性的乳房,都沒有被繪畫或呈現出來。

誠然,若是逼真的描劃,即使是漫畫作品也可能帶來性的指涉。可是,余澎杉這幅改圖,那種非常粗疏的簡單黑線大略式繪畫,連任何性器官和具體細緻的動作描繪都欠奉,僅僅能令讀者知道圖中人物大體作為,卻不能引起淫褻的指涉。尤其是余澎杉以拼貼的方式貼上兩名政治人物的頭像,使漫畫改圖裏人物的頭部和身體風格迥異,令正常讀者完全脫離任何逼真或現實的性愛之指涉,只會體會到改圖中宣泄的政治諷刺。

淫褻物品審裁處在整個香港千呼萬喚下,仍然三番四次堅持故意拒絕公開其審裁客觀準則,早就有多宗以人治壓倒法治、以主觀壓倒客觀的荒謬判決,把多項在公眾眼中完全不涉色情的藝術或政治作品,判作「第II類:不雅」甚至是「第III類:淫褻」。被判作「第II類:不雅」的作品,發佈會受嚴厲制限;被判作「第III類:淫褻」的作品,更是任何人都不能發佈。藉着把作品誣衊成「不雅」或「淫褻」之手段,淫褻物品審裁處早已成為一個「河蟹」作品的機關,扼殺創作人的表達自由,扼殺大眾的創作及言論自由,尤其是涉及政治諷刺者——就像這次事件中,余澎杉這幅政治諷刺漫畫改圖一樣。

淫褻物品審裁處的審裁,更被市民大眾認為以黑箱作業的方式運作,逃避公眾的問責。好像每次由甚麼審裁委員去處理一項評級,委員所持的理由等,公眾都無法知悉。甚至連審裁委員的組成方法,都備受質疑是嚴重向一些素有歧視前科的團體傾斜。這次評級,也不例外地,有同樣的爭議點。

淫褻物品審裁處把余澎杉這幅政治諷刺漫畫改圖評為「第III類:淫褻」,令社會譁然。根據新聞報道,大律師陸偉雄看過該幅改圖後,對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評審結果感到意外,認為這圖可以說屬於意識不好,但實際上沒有性器官的相片或繪圖,不應被評為「第III類:淫褻」。他並指出同類諷刺改圖在網上很常見,是次評級容易令市民被告、被判監,更擔心是次評級會扼殺創作自由,引起寒蟬效應。

事實上,這幅諷刺改圖,看不到任何性器官,看不到任何具體細緻的動作描繪,與曾被判為「第II類:不雅」的漢朝《春宮圖》相比,其畫面可說是粗陋若干倍。若果連畫得具體、細緻得多,並且難以閱讀到政治訊息的漢朝《春宮圖》,都只是被評為「第II類:不雅」,那麼,程度遠遠不及它的余澎杉的諷刺改圖,被評為超越「第II類:不雅」的評級,只反映了淫褻物品審裁處毫無客觀標準,每次都任由審裁委員以自己的主觀來隻手遮天,強姦社會上的文明共識和公民的政治表達權利,難怪社會上的賢明皆以「塔利班」去形容這些作出荒謬評級的審裁委員。

而且在客觀上,是次評級已侵犯了新聞自由,侵犯了公眾知的權利。余澎杉的這幅政治諷刺漫畫改圖,被素有誣告異見人士習慣的新加坡當局,作出莫須有式的控告。新聞從業員為客觀報道事實真相,讓公眾可以思考控告是否有理,平衡新加坡當局一面倒的指控或誣衊之辭,有必要刊出這幅諷刺改圖。不論香港還是外地、國際,已有多家新聞媒體這樣做。現在淫褻物品審裁處卻把圖片評為「第III類:淫褻」,禁止任何人發佈,等於剝奪公眾對真相的知情權、剝奪傳媒報道真相的權利,令香港人看不到地球上其他文明地區的人都能看見的真相。

在此,本聯盟強烈抗議淫褻物品審裁處對余澎杉諷刺改圖的評級,要求淫褻物品審裁處馬上撤回是項評級,允許全港公眾及傳媒發佈。本聯盟亦要求審裁處向全港公眾、全港傳媒公開道歉,承認錯判,並公佈是次評級的審裁委員身份及其所持理由,接受公眾以客觀道理作出問責。

同時,淫褻物品審裁處長年累月的評級運作,都建基於少數人的主觀暴力,完全違反法治精神、客觀原則,審裁委員之組成更有傾斜之嫌。因此本聯盟要求審裁處立即暫停運作,盡快公佈社會普遍認同的客觀評審原則、根據,以及公開公平的審裁委員組成方法,當公佈好這些必要的準則並獲社會廣泛認同後,才繼續運作,以防止繼續出現更多的冤假錯案甚至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打壓,以拯救被淫褻物品審裁處多番強姦的表達自由、創作及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