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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香港倒退的舵手——林鄭月娥

令香港倒退的舵手——林鄭月娥

林鄭一直不訪美,連董建華和曾蔭權都不如。更可笑是,她經常把「國際金融中心」掛在嘴邉,但身為特區首長,連拜訪世上經濟最強大的國家,幫香港宣傳,都拖得就拖,實在不知她怎樣面向國際,這難免讓人覺得是一種倒退。

說到倒退,不能不說香港的法治。正如筆者在《林鄭不踏足美國,代表乜?》中所言,比起曾蔭權設法維持兩制的平衡,林鄭選擇擁抱一國,心中並無「香港市民」存在。是故林行止以「市長」稱呼林鄭,相當準確。即使試過與習並排而行,但林鄭仍然配不上「特首」之名,只是一個奉命行事的行政官僚。

在修訂《逃犯條例》的問題上,林鄭拋一堆似是而非的理由出來。她明知這樣做會損害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聲譽,會損害香港對個人權利和言論自由的保障,仍堅決推行。究竟幫她撐腰的中共,正在打甚麼算盤呢?又是否甚麼國際形勢的微妙變化,使中國政府更明目張膽地踐踏兩制也不怕呢?也許,從地緣政治的角度入手,有助我們摸清全局棋的虛實,對未來怎樣進,怎樣退,考量起來,會有較多根據。

研究香港的學者李家翹和蔡俊威,約半年前合寫一篇論文,在台灣學術期刊《思與言》發表,題為《政治的法律化:冷戰時期香港的地緣政治處境及其法治的鞏固》。他們後來在《明報》寫了三篇文章,介紹《政治的法律化》的重點/精華,很値得關心香港法治的人一讀。

李蔡二人提出,以地緣政治的角度思考香港法治的前世今生。原來,法治之所以會在殖民地時代的香港孕育出來,是多方角力下的一個結果。鑑古知今,先要重塑戰後香港的歷史時空/脈絡和國際勢力版圖,「將整個棋局之下的所有玩家(players)全部鋪排出來,無論是中共、美國、英國以至蘇聯,這些國家勢力在同一時間如何看待香港,從而得出一個客觀的畫面。」然後,就會揣摩到英國為何一直不讓香港人有真正的民主選舉,卻一力促成完善而穏妥的法治機制和保障。

「法治,是冷戰時期港府『以弱制強』的權力操作之產物。把法治完善,港府因而能以法律為準,把發生於各冷戰勢力之間的地緣政治爭端化為法律問題﹕以理性中立的法律程序予以解決。法律案件由獨立的司法機關根據法律原則作裁決,政府不偏不倚、不作干預。這便能使港府獨善其身,抽身於各勢力的利益和種種因之而起的政治問題。法治是港府在外力環伺下維持有效管治的良方妙藥。」

「驅使港英改以『法治』為更安全之治理策略的轉捩點,乃1949年的『兩航事件』。在國共、美中爭奪在港資產的鬥爭中,港英政府策略性地轉為高舉司法獨立:政治問題不單以法律解決,更應於法院解決,讓政府抽身於政治漩渦,獨善其身。」

「從客觀結果上看,地緣政治處境的變化『逼』出了法制的完善和法治的強化:由『依法懲治』(Rule by Law)演變為『法治』(Rule of Law)。」

「因香港的法治沒有民主憲政的基礎,法治與依法懲治,往往只是一線之差。當地緣政治局勢生變,各勢力間的平衡不能靠法治維持時,政府為維護它的管治不惜大力打壓,依法懲治就抬頭。」

兩位學者可謂有先見之明,香港過去幾年政治環境急速惡化,法治敗壞,現在更到了危急存亡之秋,究其深層原因,在於中國的綜合國力增大,自以為有力和世界霸主的美國爭一日長短,出於民族尊嚴和全球化戰略的雙重考慮,遂加快步伐,使香港同化,由內至外納入中國體制內,成為大灣區一部分。

英國靠邉站,香港作為特區,本質上就是向以美國為首的國際社會開放,讓中國領導人的意志無法完全在這片土地上執行。所以是此修例,其實是打破中美兩國在香港的勢力平衡,美國不會坐視。作為處於中美兩國夾縫間的其中一個玩家(players),如果行政首長欠缺政治識見、智慧和執行力,不敢踩鋼線,維持原有的權力均衡狀態,香港將難以維持左右逢源的戰略地位——順哥情而不失嫂意,向中國作其他國內城市所無法作的特殊貢獻,以換取「馬照跑舞照跳」的特殊待遇——一子錯,便滿盤皆落索。

中美兩大勢力各自的新盤算和互動,帶來激烈的碰撞和拉扯。林鄭甘冒天下之大不韙,也要急著修訂《逃犯條例》,「聽上頭指示」只是第一重解釋。上頭為何有這種冒進的決定呢?是否錯誤評估/判斷新地緣政治的形勢發展和需要呢?香港的領導層有無向「老闆」曉以大義,勸其回頭是岸呢?可惜,至今為止看不到林鄭有。「兩航事件」迫使香港的管治者由『依法懲治』(Rule by Law)進化為『法治』(Rule of Law),習近平因素,卻導致相反的發展方向,而林鄭要負上最大責任。

林鄭失敗之處(三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