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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得起殉職的同袍?

如何對得起殉職的同袍?

四個警察協會去信特首「林女士」(註一),反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信中又提到警方以無畏無懼精神,全力維持社會治安。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於25日亦發聲明,回應 721 兩宗事件,強烈譴責衝擊中聯辦的行為,指其「侮辱中華民族的尊嚴」,卻未有譴責元朗的無差別恐襲,只形容為「嚴重的集體打鬥事件」。

明明有大量無助的市民,在車站和車廂內被大批狂徒瘋狂襲擊,弄到遍體鱗傷,但警方高層認為,這次恐襲和黑幫爭地盤而械鬥無分別,彷彿遇襲受傷的無辜市民本身都有錯,都參與打鬥,和暴徒一樣,或至少相差無幾。到底要幾無痴線,幾無良至可以講得岀咁扭曲事實的砌詞,指鹿為馬而面不改容?香港籠罩在恐襲陰影中,任何人的人身安全都受威脅,警方失職到暈,但可以覺得好少事。收建制派人士1000萬元捐款就叻,保護市民就放軟手腳,話你「揞住良心」,其實都抬舉了你,因為咁係假設呢班「人」曾經有良心,先需要去揞。無良心就揞都唔駛揞。這班高層,當全世界係盲既,全世界都只係睇CCTVB,所以但求自保,乜都講得出,公然向政府施壓,潛台詞就是「妳唔聽我們支笛,小心下場」。咁把炮「兇」政府,是因為有「兵變」這個籌碼在手,抑或西環撐腰?(註二)

事實上,警方自己都講,曾有兩名警員到過恐襲現場,但基於裝備和人手不足而卻步,任由白衣狂徒逞兇。假如警方完全不知道白衣人背景,見大批市民遇襲受傷,隨時有人傷亡,係咪一樣袖手旁觀,鎗都不會拔出來呢?網上就有人質疑,2016年旺角騷亂,一名交通警為了保護自己和同袍生命,向天連發2槍,再把槍指向示威者,威嚇他們不要靠近。究竟警察陀槍係用來保護自己定保護市民?見危險就縮,咁消防見到火場火勢太猛烈,係咪都企係度等火勢減弱至出手,甚至走咗去?四個警察協會仲好意思話警隊無畏無懼,全力維持社會治安,你地覺唔覺得咁樣影衰晒講求專業精神的紀律部隊?

除了警方高層、「心領」sir、跟白衣暴徒拍晒膊頭的警員、曾說過「你哋冇做錯到!」和「維護法紀要道歉係天方夜譚」且甚受警員擁戴的前一哥曾偉雄,請問高永文、雷鼎鳴、陳百祥、譚詠麟、梁家輝等以及所有撐警人士,你地話警方仲撐唔撐得落?對於過去那些不畏危險地保護市民、最終不幸英勇殉職的公務員,請問你地呢班「人」點對得住佢地?

註一:林鄭本姓鄭
註二:中聯辦強烈譴責有人將其與周日元朗的暴力事件聯繫到一起炒作。但見白衣人打完人後勝利巡遊,有恃無恐,香港人信中聯辦清白,抑或覺得欲蓋彌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