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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警方想點?

政府和警方想點?

經過昨晚(七月十四日),警方擅闖私人地方執法(註一),與示威者發生激烈衝突,把無辜市民捲入其中,網上開始有人討論,為何容許執法部門擁有合法使用武力的特權,尤其他們接二連三濫權違規地使用暴力對付平民百姓,在道理上,市民是否可基於自衛而反撲、反擊對方呢?(利申:筆者並不支持違法行為)

警方使用武力,正當性一向甚少受質疑。因為他們大多數時間和大多數市民的利益相一致。有警方維持治安,維護法紀,市民才可以安居樂業。他們黑白分明,要對付的主要是為非作歹之徒或有組織的罪犯、黑社會分子,而不會存在使人是非難辨的灰色地帶。但近幾年,自視為正義化身的執法者,被政府推到去一個和普通人越來越對立的位置,要對付的往往不是拿刀槍作奸犯科的壞人,而是除了雨傘便手無寸鐵的市民。他們要伸張正義,但其正義的受眾似乎不太領情,甚至覺得有名無實,覺得警方只為政府(政權)服務,而政府連同權貴階級長期「打劫」市民,警察維持社會秩序,等於維持長期剝奪市民普選權利和壓榨民脂民膏的體制。奴隸主繼續做奴隸主,奴隸繼續做奴隸。在上水清場時,一名中五學生推單車路過新都廣場,向迎面而來的警察說了一句「如果呢個政府係不義的,你哋就係維護緊一個不義的政權」,就是這意思。結果他馬上成為了「暴徒」,被警員強行按在地上,弄到腳部受傷流血。

由於警隊高層縱容下屬濫用胡椒噴霧、無必要下開槍射頭、打記者、不戴證件執行任務、粗暴對待和平示威者等等等,敵視警方的社會心理變得很強大,以下的可能性無法排除:部分被警方形容為「暴徒」的示威者,經過連日來的捱打經驗,已忍無可忍,決意將行動升級,以更具攻擊性的裝備和警方打遊擊。若不幸言中,這當然正中政府、警隊決策層、CCTVB等親建制媒體以及撐警者的下懷。昨晚有示威者向警員施襲,佢地已經很高興,感到取得有力證據,指控一班在佢地眼中是破壞社會安寧的搗亂分子。倘若有示威者進一步激進化,與警務前線人員決戰,導致重大傷亡,佢地更加振振有詞地打壓異見人士,政府亦可趁機扭轉輿論劣勢,透過除「暴」安良,重建形象。這是近幾次群眾行動中,示威者無意對抗,準備散去,警方卻不放行,更布下天羅地網圍捕對方,製造流血事件的背後原因嗎?

倘若是這樣,林鄭政府和警隊決策層妳們未免賭得太大了。

把政治的爛攤子推給警隊去收拾,造成警民間無可修補的裂痕,不少警員面對示威者,表現如對付殺父仇人。而另一方面,所謂暴徒,並沒有到處破壞和搶掠,就算攻佔立法會,依然得到廣大市民的支持/體諒。昨天有一幕很經典,網上有很多人談論。在沙田鄉事會路,有示威者大喊「保鮮紙」,後面的人還未來得及反應,瀝源村榮瑞樓的住戶便紛紛拋下保鮮紙,據說起碼十卷,在場人士為此歡呼。

由此可見,反送中抗爭是幾咁得到市民支持。以往警方捉賊,得到市民嘉許;現在對付示威者,除了藍絲,還有哪些人撐?有德高望重和知識廣博的專家學者嗎?連撐明日大嶼的38經濟學者也不見,卻有傳媒發現撐警集會現江湖人士影踪。當然,若抗爭變得更激烈,相信有一些同情幪面男女的市民態度會轉變,但政府的鐵腕手段是否得逞,還要看到時觸發甚麼場面和招來甚麼結果。如有重大死傷,但責任在警方身上且無可推卸,林鄭政府不要說贏,只會輸光。

三個月前,筆者在《林鄭失職,習總失策》中寫道:「林鄭作為習近平的下屬,亦絕對有需要向上司分析清楚,出於地緣政治的考慮,煞停修例方是上策,就像曾蔭權當年那樣頂住上頭壓力,為大局著想,向中國領導層進諫,遊說對方改變初衷。要不然,林鄭便是嚴重失職,他朝出了岔子,定會被中國領導層追究責任。」當時,林鄭仍自恃有習總加持,目中無人,誰也想不到事情會演變到現在這樣子,昨天還傳出她多番請辭的消息,但北京不批淮。

筆者沒有水晶球,當時只是指出其中一個可能性。今天亦一樣,筆者認為,林鄭要盡早撤回逃犯條例修訂,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公正嚴明並有公信力地處理反送中抗爭所引發的重大爭議;等到社會氣氛緩和下來,便參考「土地大辯論」的全民參與和共議模式,尋求有廣泛認受性的香港發展藍圖,作為突破政治困局的出路(可參考《改造香港大辯論》)。倘若任目前局勢惡化下去,要麼武力對抗到政府血腥鎮壓,香港被全世界制裁,自治地位告終,要麼到了某一刻,中共撥亂反正,要嚴正追究林鄭和警方高層的法律責任以息民憤。有關人士下場將會很慘。

註一:新城市廣場業主並沒有報警,也沒有要求警方協助入內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