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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決831框架,不是否決真普選!

政改出爐,新一輪政改角力再現。各路支持政改的人馬繼續發功,指泛民應該以大局為重,順從民意通過政改;然而,卻從來沒有正式民意調查訪問香港人是否支持按831框架下的普選。話說回來,為何一眾曾經指香港民主要一步一步來不能一步登天的建制派,現在卻口口聲聲要支持普選;而為何一眾指要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泛民,現在卻斬釘截鐵地說要否決政改?人大的831框架說明了一切。民意又是否泛民議員考慮的因素?

831框架是甚麼?

筆者敢打賭,絕大部分支持政改的市民,根本不清楚甚麼是831框架,純粹只是聽見有一人一票選特首,或者看泛民、學民或示威者不順眼才站到政府一方去。溫故知新,831框架如下:

1) 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候選人;
2) 參選人必須要取得過半數提委提名才能成為候選人;
3) 只可以有2-3名候選人競選特首。

現在政府的最新政改報告,列明政改有憲制規定和考慮因素兩個項目。憲政規定即基本法的規定,考慮因素即831框架。美其名為「考慮因素」,實際是必須執行。因此,新一輪的政改報告所列出各項政改元素,都是建基於831框架之下。按政府目前思路,日後人大有甚麼框架,例如「香港市民必須向中央繳稅」、「男性必須服兵役」、「女性被強姦必須嫁給強姦犯」、「香港土地能隨時收歸國有」這些框架都會與基本法並駕齊驅,而政府亦會將各種有可能是極度荒謬的框架當成「考慮因素」去實施。而建制為左擦鞋,一定不惜工本,誠如蔣麗芸所言,除左老婆仔女咩都可以賣。

民意又是甚麼?

民意,簡單來說就是人民的意願。誰都知道每人的意見都不盡相同,為使政府施政能符合人民的意願,而人民的意願又能夠有效向政府反映,而又不致於在商討的過程太瑣碎繁複,才有代議政制的出現。正如業主立案法團,總會有幾個人做業主代表和委員去商討物業的管理安排。健全民主政制之下,不論正或反的觀點都必須要考慮,而少數人的意見亦不應被忽視,才是成熟民主的表現,才不會做成多數人的暴政。

機緣巧合,日前面書上有朋友分享日劇《王牌大律師2》古美門對民意的精湛演繹,將民意無限放大有可能帶來的惡果──

王牌大律師2

進一步來說,泛民亦有其本身的民意代表,就算有過半香港人支持政改通過,但若有超過三分一市民否定831框架下的普選,按立法會勢力分佈,坐擁三分一議席的泛民議員理應履行職責,按三分一市民意願否決政改,這才是回應選民的訴求,這才是成熟民主社會應有的代議政制。至於為何要三分二人數的議員支持才能通過政改,這是按照基本法附件中所列的循序漸進方式進行,而泛民並沒有如人大般隨隨便便設個框架去凌架基本法,亦沒有如一眾高官和司長般將框架當成聖旨去執行。那些口口聲聲說政改依基本法設定,泛民如何投票也沒有違反基本法呀。

否決的是831框架

若果是次政改,能夠做到有平等的提名權、參選權和投票權,泛民和其支持者都會樂於成其美事。不過,現在的政改只是行普選之名,卻無普選之實,提委會根本不能公平地代表全香港市民的意願去提名特首參選人,而需要過半提名才能出閘更是畫蛇添足,自製中國特色,有篩選的選舉。有些支持政改的人說,提委中泛民也有代表,也有可能有被提名出候選人呀。然而,香港人值得的,不是某一派別能否出現候選人,而是公平公正的,每一個參選人可以取得同等代表性的提名票。說到口都臭都是要說,現在一個漁農界的提名人的份量是等同醫學界提名人的份量,但其代表的人數絕對是天壤之別!總不能說,一個漁民的意願,是等同十個醫生的意願吧?因此,泛民否決的不是真普選,而是按831框架所訂定的假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