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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政改的沙盤推演

實不相瞞,此為舊文一則,本以為已經貼於獨媒,但翻查下卻原來忙得忘記貼文,只好舊文當新帖。筆者的第二輪政改的諮詢意見,可在第二輪政改諮詢報告書第C1526號中找到。不過諮詢一向的作用都是純粹乎合程序,而非真正的諮詢。如其埋沒在云云意見書中,不如在網絡中流轉,也許白宮發言人能夠在上班使用面書時能夠瀏覽到,傳閱給同事看看,盡一盡職責,而非在面書上到處點起火頭,以為說句「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就等同真的做了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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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關於2017普選特首辦法意見書

首先,本人深信貴局的一眾政務官,已經準備了一個普選特首方案,不論第一、第二,甚至以後有第三第四次諮詢都其實只是為合乎程序,通知市民一下,讓市民感覺有得參與,消弭一下市民的反感。當然,前提是市民都是愚昧無知的,只懂迎合政府的操作,坐以待斃;更甚者,甘心做個以為甚麼也是天賜的奴,為政府開路,忘記甚麼也該自己爭取的。而這份意見書,希望能夠不被篩選地立此存照,日後刊登在諮詢意見報告書中。

2017普選特首辦法沙盤推演

在表達關於2017普選特首辦法的意見前,本人嘗試推演一下在831框架下已計劃/將會推行的特首普選辦法:

1. 提委完全跟現時選委組成一樣;

2. 「入閘」成為「參選人」門檻為120張記名提委票;

3. 設「民意調查機制」,調查市民對「參選人」的支持度,調查結果對提名出閘並無任何約束力;此調查機制只適用在入閘成為「參選人」後,至提名出「候選人」前適用;

4. 「出閘」時為全票制,提委須為「參選人」排序,頭三名「參選人」成為「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取得過半提名;或提名「出閘」時,每名提委手執兩票,必須提名兩位「參選人」,以不記名方式投票,但投票可重複投同一位候選人;兩票的原則是按831框架下實施;

5. 若有多於一位「參選人」取得過半提名,即表示市民有機會一人一票投選「候選人」成為特首;若只有一位「參選人」取得過半提名,該名「參選人」自動當選,無須經市民投票,直接由中央任命;若沒有「參選人」取得過半提名,取得最高票數的兩位「參選人」將進入第二輪投票,不論全票制或多票制,均能有效確保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提名;

6. 白票當廢票,沒有任何「守尾門」的性質。

其後的一人一票,中央任命均是意料之內,無推演空間。

特首選舉辦法的意見

眾所周知,一個合理開放,公平的選舉制度是每位選民均有同等權利,包括同等的提名權及投票權,這才稱得上民主。不論現行的特首選舉制度,或是將會推行的提委制度,其實都是封閉的制度。其一,不是每位市民都能參與提委的組成;其二,沒有同等的提名權,例如需要較多的教師投票選出教育界的一位提委,才等於一位由較少人數選出來的漁農界提委,變相教育界的選民間接擁有的提名權比漁農界少。

一個如此不開放,不公平的提委制度,其實只是換湯不換藥的舊酒新瓶,對普選特首沒有任何意思。其意義只在於在中央操控底下,能確保中央祝福的候選人能夠一如以往出閘,降低風險。而候選人只須繼續向中央負責,忽視港人聲音,好讓內地黑錢能繼續流入本港漂白,為內地減壓,亦為將來提出廿三條,甚至引入國安法,加強監控將香港成為警察社會鋪路。

本人反對831框架,更反對任何按831框架進行的特首選舉辦法。當然,立法會誰人會看風駛舵,改變投票意向支持政改,亦是意料中事。本人支持公民提名,然後一人一票選特首的真普選,否則,2017的特首選舉辦法應按現時選舉辦法不作任何修改,因為,原地踏步,市民根本沒有太多損失。而原地踏步,最頭痛的,一定是中央如何處理不民主制度下的港人積壓的情緒。市民無需要為經所謂「一人一票」現實卻不民主的制度選出的特首作嫁衣裳,給機會這位特首藉包裝過的極權,實施任何損害港人權利、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高壓政策。

給那些年的政務官

繼續立此存照系列,此段仍有關2017特首選舉的安排。

記得一位前政務官分享過面試時的經歷。被問到如果政務官的上司,在酒店開房搞婚外情,而記者卻從某些渠道得知此事,並致電給你詢問,而上司卻叫你為他說謊以掩蓋事實,你會如何處理。該位前政務官回答,會向上司請求辭職,因為作為一位正直誠實的政務官,不應該向傳媒說謊,同時作為一位政務官,未能完成上司要求,因此不符合工作要求,唯有請辭。當年提問的,正是現任特首辦主任邱騰華先生。

本人不知道《公務員守則》是否有效實施,但觀乎現在的情況,現在的公務員的道德操守看來不像符合《公務員守則》的要求,特別是第3節「操守準則」的第3.3段及3.5段──

  • 3 . 3 誠 實 可 信: 公 務 員 必 須 據 實 闡 述 事 情 和 相 關 事 宜 , 如 有 錯 誤 , 須 盡 快 更 正 。 公 務 員 只 可 把 公 共 資 源 用 於 有 關 資 源 所 核 准 的 用 途 。
  • 3 . 5 行 事 客 觀: 公 務 員 必 須 依 憑 實 據 提 供 資 料 和 意 見 , 並 須 準 確 表 述 方 案 及 事 實 。 他 們 須 根 據 事 實 和 個 案 實 際 情 況 的 嚴 謹 分 析 作 出 決 定 。 公 務 員 必 須 妥 為 考 慮 專 家 和 專 業 意 見 。 他 們 在 提 出 意 見 或 作 出 決 定 時 , 不 得 忽 略 難 於 處 理 的 事 實 或 相 關 的 考 慮 因 素 。

將不民主的制度,包裝成民主要求市民「袋住先」,是為不誠實不可信。政治困難為藉口不為香港市民爭取更大程度的民主,只執行中央831框架的政策,忽略港人利益和聲音,是為不客觀。

猶記得當年曾蔭權時代的特首辦主任譚志源,仍然有心為特首安排與青少年對話。現在的譚志源,不僅肚滿腸肥,還將假的說成真的一樣,斷章取義,以為拿著放大鏡要市民著眼看「一人一票」投票就當是民主選舉的全部,瞎子摸象呃神騙鬼。本人不知道為何譚志源是個基督徒,還不懂得何謂行公義,好憐憫,本人唯有寄望上帝能多指引譚局長重回正軌。

網上引述譚局長的訪問,引用如下,請譚局長緊記以身作則:

「我只要求子女長大後要關心和幫助有需要的人,不一定要做叻人,但一定不能做壞事,挑戰社會和父母的底綫。」Raymond坦言,在子女十歲前,會不時要他們端正坐好,嚴肅地跟他們說明不可做偷、呃、拐、騙的事,否則一定重罰。」「Justin小時候曾有一次欠交功課,想用謊話掩飾,我即時一反過往跟他們嘻哈玩樂的作風,板起臉要他罰站二十分鐘,還用上很重的語氣要他反省和解釋。最後跟他分析,做人必須有一些底綫要守,欠交功課可以是一時疏忽,蓄意說謊卻萬萬不能。家長責備子女的神態跟平時反差愈大,孩子愈能記住教誨。」 (外遊.親子一條龍:特首辦主任譚志源

給那些自動擁護政權的人

別以為自動擁抱政權,政權就會給你想要的東西,或者只要自我感覺良好就足夠。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敵國滅,謀臣亡。此是千古不變的道理,政權就是懂得玩弄華夏民族的奴性。就算政治制度如何小修小補,只要是不民主的831框架下的2017特首選舉,百姓仍活像個奴隸,當然,仍會有不少人甘心做奴隸。如果這份意見書能夠收編在報告書內,看看前前後後的意見書,是否有不少自動支持831框架的奴隸吧。

結語

本人希望有機會參與其中的一眾政務官,想想你們是為了打份工,人工高福利好,又能手握大權,自我感覺良好,還是真真正正希望為市民,為香港,為公義,爭取民主。在831框架下的特首選舉,是否毒藥,你們心中有數。別犬儒地認為你不做自有其他人代勞,以你們的水平,不會想不到如何抗衡不民主的強權的方法。工有好多份,家只有一個,香港的將來你們亦有份。最後,送上一幅圖,給那些屢次說謊的人。

一位不甘為奴的市民

4/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