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東區民主派議員就區議會主席否決討論DQ周庭聲明

東區民主派議員就區議會主席否決討論DQ周庭聲明

(資料圖片)

就東區區議會主席否決討論東區民主派議員聯署提案「討論2018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選舉主任取消準候選人提名資格的決定之法律問題」一事的聲明

東區區議會民主派10位民選議員,於本年4月4日向區議會秘書處提交題目為《討論2018年立法會補選港島選舉主任取消準候選人提名資格的決定之法律問題》的文件,要求在4月24日的東區區議會大會上討論上述議題。

4月16日傍晚,東區區議會主席黃建彬議員致函全體東區區議員,指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回覆信件,提案涉及的議題與一宗針對2018年立法會補選提出的司法覆核相關,而有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黃主席認為並不適宜在現階段進入司法程序的情況下,安排於4月24日的會議上進行相關討論。

我們認為主席上述的裁決,既不合理亦非適當。據了解,直至此時此刻,遭港島選區選舉主任取消資格的香港眾志周庭仍未就此事向法院提出任何選舉呈請及/或司法覆核;在現時沒有直接與文件中提及的當事人相關之法律行動的情況下,何來「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主席否決將該議案納入議程的理由,相當牽強。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有部門認為該提案的討論範圍涉及司法覆核案件,而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不適合在議會上討論;亦理應由相關部門在會議上正式公開向議會及市民交代拒絕作答文件上的提問及查詢的原委,而不應由議會的主席濫用職權,以「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如此不充分的藉口,否決將該文件納入議程討論,代多個政府部門「落閘」,不用向公眾公開交代。我們亦在此重申:文件中不是每一個提問或查詢都涉及某單一個案,也有要求部門提供在與該議題相關屬於一般性的資料,部門絕對有責任和義務向公眾交代。主席卻否決整個議題的討論,對關注此議題的市民來說,主席的裁決難免有和特區政府有「打龍通」之嫌。

再者,東區區議會主席曾就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一事,批准保皇黨議員聯署提案在東區區議會大會上討論題為《嚴厲譴責暴力行為,要求嚴懲暴徒》(東區區議會文件第8/16號)的議程,該文件在2016年2月提出,開會日期為2016年3月1日,黃建彬主席更是提案聯署人之一。趙家賢博士翻查相關資料,警方已在2016年2月12日開始以暴動罪或非法集結罪控告被拘捕的示威者,並在裁判法院過堂應訊;故此相關的法律程序在東區區議會會議前,經已展開及進行中,但主席沒有按「不適宜在現階段進入司法程序的情況下,安排於會議上討論」之邏輯,否決保皇黨議員的提案,批准上述議程在東區區議會上討論。

就此,趙家賢博士及一眾民主派議員認為東區區議會主席在政治上有較大爭議的議題上,裁決的標準不一,厚此薄彼,亂搬龍門,簡直是毫無道理可言:往往對特區政府有利,由保皇黨提出的議案就一律批准,予以討論;反之,對政府不利,由民主派提出的議案就通通否決,不准在議會上討論。我們10位民主派議員對如此不友善、不公正、不公平對待表示強烈的不滿!並予以嚴重的譴責!

東區泛民主派10位議員
黎志強、趙家賢、梁兆新、古桂耀、張國昌、
麥德正、王振星、梁穎敏、鄭達鴻、徐子見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