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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業界讓半步 贊成惡搞免刑責

版權業界讓半步 贊成惡搞免刑責

近20個團體聯合表示同意豁免惡搞刑事責任,同意保護言論自由的重要性。

(獨媒特約報導)過去兩月,面對網民強烈抗議,被稱為「網絡23條」的《2011版權(修訂)條例》的立法進程處於膠著狀態。今日版權業界聯同互聯網服務業界(ISP)發表聲明,同意豁免惡搞的刑事責任,敦促政府聆聽訴求,盡快修訂條例。不過有關注團體批評版權人讓步只是「慷政府之慨」,目的只是盡早通過條例,更杯葛是次名為「各界要求政府盡快通過《版權修訂草案》記者招待會」。

立法會會期還餘下約四星期,有政黨表示若政府堅持強行提交條例至立法會,明言會採取拉布策略,阻撓惡法。經常為政府「鐵票」的民建聯,為免影響九月立法會選舉,也不敢支持修訂。難怪IFPI(香港會)總裁馮添枝去年還提出歌曲若被政治惡搞,擔心不能進入中國市場。今日則解釋「以前不明白(網民擔憂什麼),花了好多時間明」,所以願意豁免戲仿刑事責任。

出席表態支持的團體達二十個,其中包括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香港唱片商會、香港影業協會、香港公共專業聯盟、香港互聯網協會、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香港版權影印授權協會等。出席團體均認同言論自由是香港核心價值,既然條例修訂惹來爭議,決定在緊急關頭讓步。民主黨副主席單仲楷認為,豁免戲仿的刑事責任,政府便不能主動執法,「民事訴訟的門檻相當高」,動輒數萬元,若最後法官只判罸款數百元,版權人沒理由提出訴訟。公共專業聯盟莫乃光表示,「條文是為打擊真正侵權者」,現在視乎「政府願不願行多一步」。

不過,二次創作權關注組隨即發出聲明,對此感到極為憤慨,不接受只豁免二次創作的刑事責任。組織指出,草案把原有的「分發侵權複製品」變成「向公眾傳播」,擴大「侵權」範圍,增加二次創作的風險。他們又投訴聯盟與「各界」洽商時,被主辦單位脅逼,要同意「止步於免刑責,不能爭取豁免二創」。他們不從,就失去面談機會。關注組於是杯葛號稱「各界要求政府」的記者會,並繼續堅決反對修訂條例。

面對網民群情洶湧,社會對新政權的不信任。是次版權人和ISP聯合「讓半步」,雖然未知政府會否讓步,但這仍算是萬千網民的一場小勝仗。若網民繼續累積政治能量,監察政府(政黨、商界),相信有助促進本地公民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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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權(修訂)條例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