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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了港人初衷的基本法

梁振英說在《基本法》起草時建議的5方案中,並沒有人提議「公民提名」,因而事後才作出這個主張,乃不符初衷云云。此話一出,已遭李柱銘等人反駁所謂「沒有提議」,本文不重複。

可真正的問題是,基本法何曾反映香港人的初衷呢?1990年基本法通過的版本,根本就拒斥了那時港人的普遍民主訴求,那末初衷從何說起?A貨初衷也算是初衷?

讓我提提大家,當年很多人提議過1997年全面普選行政長官(1988年下半年民主派收集並提交了 60,000多份建議書),但中央視為耳邊風;緊接六四後,則有社會廣泛支持的「兩局共識方案」(即由殖民精英李鵬飛、鄧蓮如提出「2003年」普選立法會和不遲於2003年普選行政長官的訴求),同樣不得要領,餘不一一。

在這樣的背景下,你就明白,所謂初衷的提法有多不誠實。換句話,假若以1990年港人的目光來衡量,基本法其實就是出賣了港人利益,它非但沒有反映初衷,而且更是將之篡改。

六四後,港人哀莫大於心死,很多人不願理會這份起草中的政治契約,畢竟大家心裏知道,基本法再好也無法擋坦克。所以,最後諮詢(1989年7月至10月)反應極之冷淡,無人聞問,這都是抹殺不了的過去。

值得一提是,當時是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梁振英,如何在那段屠城不久的慘痛時刻,依然以其語言偽術,唆使人們積極參與諮詢。翻查資料,他曾如此說道:如果香港人放棄基本法諮詢,在沒有香港人參與的情况下,會給中國當權者一個藉囗,在基本法中加入一些不符合港人意願的條文,云云。

多麼似曾相識,這不就是「袋住先」的原型麼?也就是說,接受現狀,否則更壞。從那些年的基本法,到今天的政改,他的這套威嚇修辭從沒轉變,而曾經既要你袋住先,之後卻視之為你的初衷,並以之相脅,這種無恥,就是基本法的歷史。

文章刊於今天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