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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司法覆核駱惠寧 斥中聯辦「當自己係太上皇,對香港事務指手劃腳」

郭卓堅司法覆核駱惠寧  斥中聯辦「當自己係太上皇,對香港事務指手劃腳」

(獨媒特約報導)港澳辦和中聯辦於4月中發表言論,點名譴責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拖延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是「蓄意違背誓言、嚴重濫權行為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惹來兩辦干預香港事務的爭議,不過政府連番發聲明,表示中聯辦不受《基本法》第22條規管(不得干預香港依法管理事務)。今日(5月4日)郭卓堅入禀司法覆核挑戰,指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違反《基本法》第22條。

郭斥中聯辦「對香港事務指手劃腳」

郭卓堅指明的答辯人為駱惠寧,郭要求法院頒令駱惠寧於4月13日和21日,公開批評郭榮鏗依法主持立法會內會主席的言論是違反《基本法》第22條。他指今次入稟的理據清?,指若郭榮鏗作出任何違法行為,早已被政府控告。郭亦比喻中聯辦為辦公室的接待處,指「佢不過係個門口狗去傳遞訊息,但而家咁樣當自己係太上皇,對香港事務指手劃腳。」他質疑「如果人民政府駐港嘅辦公室都唔遵守《基本法》,咁《基本法》有咩用」,令人不相信一國兩制。

曾多次提出不同司法覆核的郭卓堅強調,自己是按《基本法》第35條(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未有濫用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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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另私人檢控鄧炳強、聶德權公職人員失當

郭卓堅今日亦會到東區裁判法院申請私人檢控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公職人員失當罪」,他指根據《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18/2000號》,超時工作的時數不能以現金替代。但聶德權同意鄧炳強要求,動用公帑發放25.2億警隊超時工作津貼,違反《公務員守則》及《基本法》量入為出的條文。郭卓堅認為香港因疫情而正處於「水深火熱」,斥鄧炳強「加一腳去攞錢,你做乜嘢大丈夫?」

郭卓堅亦檢控鄧炳強縱容警務人員執行任務時濫權,使用不適當的暴力對待示威群眾和義務救護員、無理辱罵市民、以不適當的武力拘捕示威者及暴力對待傳媒。他指警方不接受調查代表「有錯唔比得人知」,因此提出私人檢控。

記者:麥倩怡、王珮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