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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傘運動的啟蒙辯證——從反對公投到想像未來

雨傘運動的啟蒙辯證——從反對公投到想像未來

繼佔領區電子公投觸礁後,泛民議員亦醖釀辭職公投。對於公投是否有效,我們還歷歷在目:2010年泛民發動五區公投,之後什麼事都沒有發生;而剛在佔領區打算進行的電子公投,最後在接浪的反對聲音中叫停。雨傘運動風風火火,推動公投的人都格外小心,避免令人誤會公投等同於撒退,他們只想借公投深化群眾長期抗爭的力量。他們顯然沒有弄清楚,如今公投已不受歡迎了,原因不單是「無實質作用」、「議題難聚焦」或者「容易被對家騎劫」,而是當群眾在街頭上佔領整整一個月之後,甚至有佔領一年或更久的打算,大家都已清楚知道,公投落伍了。既然我們已學懂利用「佔領」這種威力更大的武器時,為何還要戀棧回頭之路?

遽變的不只是政治生態,香港文化版塊也正在轉移。所謂有效管治,從來不能單靠體制制度,更需要一套能維繫人民認同的社會意識,用西方馬克思主義式的理論述語來說,就是意識形態(ideologies)或文化統權(cultural hegemony)。回歸後,香港的管治基礎是一國兩制,這個說法本身就是一個維持有效管治的社會意識,實際上很多香港人都不十分相信一國兩制,大家都分明知道一國兩制不是政治權力的來源,一國兩制之所以有效,很大程度是來自中央仍然願意恪守承諾。換言之,我們相信的不是一國兩制,而是中央;而中央之於普遍香港人,自然不是什麼政治認受性或政治恩德,而是一種政治威權:我們恨它,怕它,但又希望它永遠(起碼在五十年內,即在一代人全部死光之前)不要違背承諾。這種危險的平衡,構成了香港管治結構的一道從不言明的版塊。

過去我們常說,法治精神是香港的核心。香港人相信法律,也相信香港法律制度十分完善,這個制度一向被視為凌駕政府官僚體制的權力根基,政府不可任意妄為,市民亦有法可依。從法(法律)到治(管治、政治),是香港人理解何謂政治(politics)的一個重要面向。而另一個香港一直信賴的向度,是議會民主。過去我們總是將「民主」理解「議會民主」,民主的終點就是真普選,這種把選舉制度等同於民主(democracy)的迷思,其實跟相信法律一樣,都是來源於對完善政治體制的渴求。香港人大都認為,完善政治制度是有效管治的保證,而我們一般所理解的政治制度,就是法治,和議會民主。

政治威權、法治精神和對議會民主的信賴,環環緊扣,保證了香港的政治平衡。但這種政治上的穩定還需要以經濟繁榮來維繫,獅子山精神的幻象使香港人長期把政治權力交給體制保管,自己卻安於與政治割蓆,專心拼命賺錢。這恰恰就是零三七一出現的背景:當經濟幻象破滅,香港人才突然驚醒,要把注意力放回政治上。硬推廿三條是中央破壞政治危險平衡的手段,直接染指法治,破壞香港穩定。但零三七一卻同時改寫了香港人對議會民主的刻板印象:原來人民可以撓過議會選舉,直接群眾力量抵抗政府,甚到推倒官員,過去的政治平衡已搖搖欲墜。

「我們回不了去」

雨傘運動發生後,大家都說:「我們回不了去。」其實早在零三七一之後,我們就回不了去。零三七一的影響力,在於它開啟了議會政治以外的其他政治可能, 由殖民地時代至今,香港人普遍對「政治威權—法治精神—議會民主—經濟繁榮」這個四環結構因循已久,也視之為理所當然。這才是藏在香港集體潛意識深處的核心價值。零三七一的發生,香港核心價值之夢被驚破, 近十年香港社會抗爭形態也隨之改變。中央在各個社會層面步步進逼,不斷破壞政治威權的平衡,香港人也慢慢拋棄了對法治和議會民主的迷思,從天星皇后、反高鐵、反國教,以至林林種種反對官商勾結的社會抗爭中,我們不再執迷於要僵守法例,不再把權力完全付托給議會,而是善用輿論和集體行動,作為跟政府討價還價的籌碼。當然大部份社會運動都以失敗收場,這也是近年冒起的激進本土派長期批評的一點,可是,我們必須認清這些「失敗」的歷史意義:持續的失敗使香港社會累積了三種前所未有的社會意識:集體絕望感、對社會不公義的認知、以及對社會公義的渴求。

從地產霸權,官商勾結到大規模的紅色滲透,在這走向絕望的香港十年裡,愈來愈人明白到今天香港的結構性不公,正是由我們過去所迷信的四環結構所造成。從零三七一之後的社會運動持續發酵,其抗爭目標都是要打破四環結構,把香港改造成一個公義社會。今天的雨傘運動,正是這種絕望、認知與渴求的總爆發。

打破迷思並不容易,十年社會抗爭並未帶來鉅變。從這一角色度看,雨傘運動的發生是弔詭的:它以一種撓過法治和議會民主的方式,去爭取終極的社會公義,但其實踐方式卻是終極的議會民主:(真)普選。雨傘運動的遠因是831人大決議,中央徹底破壞了政治威權的危險平衡,把一國兩制改寫成直接的威權管治,香港人憤怒於中央終於露出狐狸尾巴,也恐懼於中央從此把法治、議會民主以至繁榮經濟也一併摧毁。但雨傘運動之所以真的能夠發生,也得歸因於928前夕罷課學生突襲政府總部,重奪公民廣場,警察又愚昩地發射了震驚全港的摧淚彈。人民以公義之名行違法之事,警察作為國家機器卻以執法之名行傷害人民,這雖然沒有真正造成傷亡,卻在情感上完全摧毁了人民對法治的信賴:即使法律制度有多完善,我們已不再相信政府有誠意捍衛下去。由是觀之,雨傘運動的起因有三:政治威權的失衡、法治精神的失靈、以及香港人要求以議會民主作為社會公義的最後防線。

一般而言,公投是直接民主的一種最典型的體現形式,但香港政治體制內裡並沒有公投這回事,因此公投必須假借議會民主的軀殼才能實現,所謂「五區公投」就是這種形式。政府和建制派議員一直指摘公投不合法,泛民議員其實有策略地鑽營現行議會制度的漏洞,軀殼實行直接民主。從法理上說,公投不是不合法,只是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進行公投的基礎並非源自法律,而是民意。然而在2010年五區的結果中,我們應該已經明白,公投之所以無效,正正因為在現行香港的社會結構下,抽象的民意難以作為與政府討價還價的籌碼。所謂公投,就是把民意量化。可是量化的結果往往是,民意取向受制於沉默大多數和無知群眾的保守意識。我們心知肚明的是,香港的議會民主最終也不會是進步思想的推動力。

人民已不再相信總被政治精英騎劫的民意了。雨傘運動初期的重要口號:「誰也不代表我,我只代表我自己」,本來只強調運動的自發性,但也揭示了我們對精英政治失去耐性。泛民議員在整場運動的效用幾乎是零,佔中三子和雙學成員的角色也多屬象徵性。(我們對學聯跟政府談判的成效從不抱太大期望,事實也證明我們是對的。)這群傳統意義下的政治精英(泛民議員+所謂社運領導者)試圖合作推動公投,他們的心態不外有二:一,仍然相信量化後的抽象民意;二,為佔領運動尋找「出路」。而他們的錯誤,卻不在於錯判形勢,誤以為公投是深化群眾抗爭力量必走一著。他們的根本錯誤,是他們太缺乏想像力和創造力了。

他們太缺乏想像力了

雨傘運動在催淚彈的煙硝中爆發,也徹底改變了香港人的政治想像。零三七一之後,大家開始認識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的理念和操作,但實際上,如此大規模和長時間的公民抗命運動,依然是前所未有。零三七一本質上不屬公民抗命,而在往後的社會運動中,有的時間不長,有的沒有違法,有的規模太小。而雨傘運動恰是第一次如此大規模且長時間的集體違法行動,更足以癱瘓社會的恆常運作。它創造出一個不受傳統政治領域所控制的例外狀態,作為不公義社會制度下的無權力者,人民得以重拾權力,不受法律和政府約束,可以透過人際間的內部協商創造出獨特社區型態。而即使法治和議會民主的控制被暫時凍結,我們仍然可以透過跡近無政府(anarchy)的組織方式,維持小型社群有效運作。雨傘運動完全顛覆了我們對日常生活的理解方式,這才是最不可思議的。

在這個百年一遇的港式異托邦(heterotopia)裡,一種全新的香港文化身份認同(cultural identities)正在形成。共同體的形式需要借助集體想像,但集體想象必須有其物質基礎。經過一個多月的佔領,佔領區內逐漸形成其獨特的文化生態和生活模式。佔領區複製了現實世界中的社會硬件,彩色帳篷拔地而起,從早期的物資站、醫療站,到後來的自修室、圖書館、浴室、宗教廟宇、講堂、街頭戲院等,再到食水供應和發電機,及至源源不絕的物資和愈益系統化的物流操作,使佔領區內的生活走向日常化。然而,這個社群的運作卻是以一種反資本主義的社區經濟模濟進行,物資全來自來佔領區外的無償捐獻,物流組織多是自發或小規模組織,區內並幾乎不存在正式的貨幣經濟,物資是免費的,服務也是免費的,卻又不是返回以物易物的原始經濟模式。換言之,佔領區已形成了一種反常的經濟邏輯:在經濟上,佔領區完全無法自給自足,而是需要佔領區外源源不絕的無償資源輸入。(這也是親中央的建制派所描述的「外部勢力」。)古典經濟學中的功利主義經濟模式皆無法解釋箇中玄機,更枉論是建制派僵化的頭腦,這是因為,支撐這種反常「佔領經濟學」的力量,並非物質性的,而是一種混合了道德感和認同想像的文化軀力。而我們就是藉著這種經濟模式,透過消耗物資來完成這種道德感和認同想像的交換,進而產生出一種特殊的地方感和共同感。

另一方面,在佔領生活日常化的過程裡,積壓於民間已久的文化創造力也被激發出來。大量創意無限的文化產品如橫額、標語、塗鴉、裝置藝術、環境藝術等,以撒沙成金的震撼方式不斷在佔領區中湧現,更極速製造出諸如「連儂牆」、「關帝廟」這類魔幻文化地景。(其影響甚至蔓延到佔領區外,獅子山上的巨型標語,旋即晉升為雨傘運動的另一圖騰。)文化生產力的爆發,並不單純源於創意,更需要以一種反功利和消耗性的文化熱情來支持。網絡世界中的惡搞文化本來就是這樣一種文化熱情的創造性生產,而雨傘運動卻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將惡搞文化發揮光大的公共空間,當中既包含了宣洩、戲謔、搗蛋和作亂,也跟如塗鴉這類公共藝的政治性互相呼應。雨傘運動瞬即把網絡文化跟公共藝術的交接點縫合,一旦公共藝術吸納了網絡文化中的作亂精神,勢頭亦一發不可收拾。

難怪有人戲言:「佔領之後,再無(公共)藝術。」

佔領生活日常化跟作亂精神在佔領區內迅速生根,一個足以顛覆香港人生活常識的異質空間便宣告誕生了。街頭作為公共空間的功能被我們改寫、再定義和再創造,不論是佔領者還是進出佔領區的旁觀者,皆受到這個空間的氛圍所影響,使日常生活不再一樣。金旺銅跟其他地方出現明顯反差,跟佔領區與過去商業中心的迥然不同, 不斷改寫著我們的地方觀念。當香港城市空間正在朝向全面都市化和士紳化的道路高速行駛而無法剎停或掉頭,佔領區內卻天天新款,如郊野一般的文化地景和民間社區結構瞬滅瞬生,我們很難不為這種港式魔幻感覺而動容。而我們,作為香港人,也在這個異托邦中,重新獲得了希望。

傻瓜,這是世代之戰

近來,政治精英要為佔領運動找尋「出路」,社會賢達苦勸學生「撒退」。他們顯然並沒有把雨傘運動的魔力弄清楚:這是一場無權者對當權者的想像力之戰。「我們創意爆炸,我們敢於想像佔領,敢於想像違法抗爭,也敢於想像以各種稀奇古怪的文化手段來爭取我們的政治權利,而你們竟然要我求回到議會民主的老路,要求我們考慮經濟,要求我們安份守法,甚至要求我們放棄佔領作為終極抵抗手段的可能想像!我們可以到哪裡去?哪裡都不去!我們就在這裡。」

傻瓜,這是一場世代之戰。

我們已經知道,公投既是抽象民意的量化,其本質也必是民粹。民粹主義是一切政治動員的必須品,可惜公投下的民粹卻只是一種議會民主式的民粹,即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基本原則。但雨傘運動卻是一場政治啟蒙運動, 我們在經歷多年的政治紛爭之後,終於明白到議會民主下的民粹主義根本無法達至真正的公義,而必須改以啟蒙作為民粹的基礎。必須承認一個醜陋的現實: 現今香港政治的所謂民意,一直被政治冷感者和政治無知者所主導,而公投的弔詭之處正正在於,建制派大可以利用動員和輿論將這群硬說成支持者,進而在人數壓倒反對派。「反佔中」的鬧劇已無需再多說,我們早就恨得咬牙切齒。

因此,所謂「以公投深化群眾力量」,其實是虛妄的。我們怎能放棄以政治啟蒙作為推動制度民主和社會公義的強大動力,而回到訴諸劣幣驅逐良幣式的僵化民粹主義?

必須是一場啟蒙運動

借用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的說法,啟蒙是由不成熟轉向成熟與否的過程,而否能公開自由地運用理性思考,是衡量一個人成熟與否的標準。啟蒙是一個過程,它絕不是只零(未啟蒙)和一(已啟蒙),而應有程度與光譜之分。在一個理想的政治啟蒙狀態裡,不同政治立場可以理性地進行討論,以求同存異,達到共識,或最後以程序公義的方式達成協議。但在一個政治意識不成熟的社會裡,倘若不成熟的人比成熟的人多,成熟的人就不應該完全恪守理性討論或程序公義的原則,而應該采取比較激進的直接民主方式,從加大成熟政治立場在民意中的濃度。我們可以作如下類比:假設三人之中有一人抱有較成熟的政治立場(例如要求公民提名,甚至要求廢除選舉委員會),另外兩人則屬立場模糊的政治無知者(例如認為「袋住先」並無不可),若以少數服從多數的邏輯,抱有成熟政治立場的人的意見勢必遭到排擠。為了能令這人的意見可付諸實踐,他必須擺脫程序公義的迷思,以非常手段突顯出其意見是比較進步的,溝淡劣幣對整體社會的負面影響。

因此,雨傘運動必須是一場啟蒙運動,它不僅指向已睡在街頭一個多月的學生,更指向一眾不聞不問的政治冷感者,以及常被煽動去遊行簽名的政治無知者 。激進本土派總是以「革命」(revolution)作命名,「革命」一詞主要針對當權者,以直接集體行動推翻體制裡的主要結構,在雨傘運動裡,就是推倒「假普選」這一制度。此說並無不妥,也符合了以批判舊式社運過於懦弱迂腐為己任的「勇武」精神,只是排他性略嫌太強,親和力終究不足。「革命」強調大破大立,而「運動」(movement)則更具靭性和持續性,更切合啟蒙這一命題。我們千萬別要忘記,傘領運動的終極目標不應只是政制改革(實現真普選),也應該乘著想像力仍在爆發的勢頭,讓啟蒙精神遍地開花。否則的話,即使真普選可以實現,若建制派仍能控制民意,一切社會公義之談也將成空言。

最終,我們還要面對跟自己共同生活的所有人。對特權階級,我們必須抗爭到底;對高級五毛,我們只需盡情恥笑。但對於我們的父母,親人,朋友,師長,街坊,以至每個生活在同一城市的陌生人,除了反目、unfriend和謾罵,我們還可以怎樣?世代之戰的真正意思,不是父親斥責兒子,不是兒子叛逆父親,而是進步思想對陳腐思想的驅逐和淘汰。啟蒙之所以不可逆轉,在於進步思想的因子已深植在一整代人的生活之中,雨傘運動只是表象,由運動所衍生的理性思考、社會道德感、以及想像力,亦將會在香港社會每一個細節裡發揮作用。我們不必以道德感召任何人,我們只需要明白,每一個政治蒙昧的人都是我們的潛在盟友,我們只需要耐心告訴他們,怎樣才算是一個理性(而不是工具理性)的人。

法國理論家傅柯(Michel Foucault)修正過康德對啟蒙的定義。他說,啟蒙是一種哲學的生活,在這種生活中,我們會不斷反思自己生活在怎樣的歷史局限之中,而我們又如何超越它們。雨傘運動是對香港回歸十七年,以至更長時間的社會局限的大總結,這種社會局限,定義了香港的核心價值和社會結構,也構成了我們之所以還不能成為自由的人的最大根源。但是,雨傘運動也是對社會局限的超越。當政治精英要求我們思考「出路」,我們真正需要思考的,並不是雨傘運動的出路,而是我們自己的出路。不論雨傘運動最終如何,我們將會成為怎樣的人?香港將會成為怎樣的香港?除了真普選,我們還要什麼?我們還有想像未來的能力嗎?

其實,我們早已開始思考了。很多沒有包衭只有未來的年輕人,已打算佔領運動一年,讓佔領成為日常生活;有藝術家為佔領區內藝術品存庫,好讓未來的人知道今天的事;亦有人開始思考把民主思想帶進社區,使啟蒙精神得以擴展;更有人打算拓闊戰線,把各種社會議題引入雨傘運動;還有人僅僅守著澄明的良心,一直追問公理和正義的問題。如此種種,全都指向一個想像的未來共同體:我們要把文化與政治、公義與抗爭盡皆注入香港人的身份圖式之中。而當權者可以對雨傘運動無動於衷,但他們始終無法理解我們所想像的未來。他們必須為此感到害怕。

寫於雨傘運動第38日

附記:初冬將至,這是苦志勞骨的關鍵時刻。我們的香港,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