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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孟靜:曾蔭權不比董建華好

曾蔭權受欽點的特首任期應為兩年。因為既是欽點,時間當然愈短愈好,兩年比五年好。兩年任期,且附兩大好處,一是恐怕曾蔭權此人信不過,二是可以繼續追擊○七普選特首這一筆,不必拖到二○一○。

這樣說來,是選擇以政治凌駕法治了。《基本法》說明任期五年,有份起草的查良鏞都是這樣理解。但沒辦法,講法治,北京一言堂,「依法而治」是它的天下,反而玩政治,還有那麼一點遊走的空間。香港人的眼睛是雪亮的,看曾蔭權近日那副春風得意,嘴吹口哨(由董建華看來,就是上海話中的「輕骨頭」),有助解釋在民意調查中,同意任期該是兩年的人足四成五,比認為是五年的三成九多。)

前述任期兩年的好處,一關乎人,二關乎制度。一般說來,制度比人重要,但在壞制度中,人也就構成更大關鍵。老老實實,如果不是董建華剛愎顢頇,反過來社會只見安居樂業,人世靜好,香港人的反感至反抗,也不會這麼厲害。

眼下,曾蔭權信不過?傳統左派視之為「港英餘孽」,當然同意。代表商界的自由黨,與曾蔭權嫌隙前科包括一搞「負資產大遊行」,惹來其時屬財政司的曾司長從齒縫迸出「反骨!」兩字;近有因唐英年亦有意爭魁而流露的勾心鬥角;持續的是曾蔭權似明益某個商業王國。真是,像大亨何鴻燊說的,有飯大家食嘛。

陳日君主教早前在給問及曾蔭權或當特首時,吐了一句「大吉利是」。一眾高官,不管現任或前任,私底下用上的形容詞,由「小器」、「腌臢」、「走精面」、「蠱惑」至「小家」,會令乍聽者嚇一跳。比較不那麼眾所周知的,反是民主派中人的看法。事實是,與明星級的人物作私人面談,十居其「十」說信不過曾蔭權。公開坦白的,有李柱銘。起初給問到兩年、五年?李柱銘霎時一度佛洛伊德地漏了嘴,答兩年,答釋法就釋法吧。

曾蔭權眼前最大的後盾,是民意調查中的受歡迎度,一是因為許多人視他為陳方安生系列人馬,二是因為也沒有其他哪個高官好讚。但就像李柱銘周二在報上更坦白說的,曾蔭權「可能比董建華更聽中央話。」

也即是說,曾蔭權的最大支持者,原來係中央。他在本地政治、宗教、商界以至普羅大眾間,享受不到顯著的支持──兩大「官商勾結」爭議項目,西九及數碼港,都是由他主持。也就應了本報中國版編輯張華的一句,曾做特首,「形勢比董建華更弱。」也就回到「欽點」兩個大字。

都說,換制度,比換人更重要。去掉董建華,也請去掉欽點。鄧小平也說,沒有好制度,好人也做不了好事。鄧大人提出的黑貓白貓務實論,卻基本上是一套馬契維里主義行(Machiavellianism),核心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這套思想,可套諸人世萬事,包括法治。

要扳倒中式馬契維里,裏頭且滲入了所謂亞洲價值,看來難於登天。神是它,鬼也是它;君子是它,小人也是它;有很多的愛,也有很多的恨。論法治,《基本法》寫明人大有權釋法,中央(意旨)可以凌駕特區法律事宜,吵甚麼?

本地法律界盡可以吵下去。要應付這個,早有居港權及否決○七、○八普選兩大先例,中央已經驗老到。事到如今,且不談法治,先講政治。並非呼籲放棄人格,而是暫且放下身段,先面對政治現實,get real,在曾蔭權兩年任期的同時,敲鑼擊鼓要求○七(不是二○一○)選特首民主化。

即使真未有普選,且先要求把八百人小圈子擴大至萬倍又何妨。曾蔭權未來的風光日子,看來未開始已結束。這個痛苦期,愈短愈好,兩年比五年好。

毛孟靜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