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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傢俱」還是「家具」﹖

圖:「家具」一詞最早出於《晉書》

未知是否受到繁簡之爭的影響﹐假如一個詞語在坊間有兩種寫法﹐有些人總是覺得筆劃較多的是「正寫」﹐這是香港特有的奇怪現象。可是﹐部份筆劃較多的寫法﹐卻往往是俗字繁出而成。在《主場新聞》尚未結業之前﹐曾撰文說過的「麵包VS麵飽」和「幸免VS倖免」﹐都是一些典型的例子。本文今次討論的詞語﹐乃大家常在街頭招牌上見到的「傢俱」﹐究竟寫作「家具」有否問題﹖「傢俱」這寫法又怎樣出現的﹖本文將探討之。

其實無論從字義還是詞源考據上的角度來說﹐基本上可以肯定「家具」是本來寫法。家具者﹐家中所用之器具也﹐該詞最早出現於《晉書‧卷七五‧列傳第四十五‧王述傳》﹕「初,述家貧。求試宛陵令。頗受贈遺。而修家具,為州司所檢,有一千三百條。」

問題重點是﹐究竟「家具」一詞是怎樣變成「傢俱」呢﹖據《中華民國教育部異體字字典》的說﹐家具演變成有人之旁「傢俱」﹐乃是由「火伴」發展出孳乳字的「伙」﹐由孳乳字「伙」構成的詞語「家伙」﹐又派生出孳乳字的「傢」﹐最終「傢俱」之具被沾染人旁作「俱」。

「伙」﹑「傢」二字誕生歷程

對此說法﹐鄙生有些保留﹐只贊成「伙」和「傢」字出現原因的解釋﹐但反對「俱」是因為「傢」的人字旁而用之。據考﹐「伙伴」本來寫法確實為「火伴」﹐源於北魏兵制十人為火﹐共炊飲食﹐故曰同袍為「火伴」﹐最早出自《樂府詩集》的〈木蘭辭〉﹕『出門見火伴,火伴皆驚惶,「同行十二年,不知木蘭是女郎!」』由於「火伴」一詞的誕生﹐「火」字新增了「友」的義項﹐為了消除歧義而誕生了人字旁的「伙」字﹐又用「伙」字發明了「伙子」﹑「合伙」﹑「家伙」之類的詞語﹐當中「家伙」本來也是形容人的﹐遂也派生出「傢」這個派生字。

「傢伙」用來解作東西﹑物件和家具﹐是後來出現了引伸義﹐這引伸義大概誕生於明代。另外﹐「家伙」這寫法應該晚於明代﹐因為在馮夢龍《喻世明言》的〈第十卷 滕大尹鬼斷家私〉故事中﹐「只與他四腳小牀一張和幾件粗檯粗凳,連好家火都沒一件」這句仍是寫作「家火」的(見下圖)﹐「傢俬」則寫作「家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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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在明代《喻世明言》中﹐「傢伙」乃是寫成「家火」﹐「傢俬」則寫作「家私」。

「俱」﹑「具」通假早見於東周

然而﹐「俱」被用作「具」的通假字﹐時間最早則可追朔至春秋戰國年代﹐在《莊子·天運篇》中那句「卒之於惑,惑故愚;愚故道,道可載而與之俱也」﹐那個「俱」就是「具」的意思﹐而不論宋代《廣韻》到清代的《康熙字典》﹐「俱」字都有「皆也,具也」這個解釋。是故﹐說「傢具」之具因受「傢」字影響而被沾染人旁作「俱」﹐這是說不通的。


圖3﹕「俱」被用作「具」的通假字﹐最早始見於《莊子·天運篇》

結語

說到這裡大家可能會問﹕究竟「家具」還是「傢俱」才是正寫﹖個人意見認為﹐「傢俱」雖已約定俗成﹐但這仍屬於俗字繁出的寫法﹐本來「家具」一詞並不會產生任何歧義﹐而「傢俱」跟「傢伙」和「伙伴」情況不同﹐這詞語根本跟人沒丁點關係﹐加上形符的人字旁﹐實乃是不必要的繁化。故﹐「家具」已足達意矣﹐而部份人認為「但繁必正」的想法﹐其實是沒理論根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