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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思辨最終是為了息干戈

哲學思辨最終是為了息干戈

一隻狗事事以主人利益為先,無社交生活可言,連大小便都要先得到主人批准---在不少人眼中,這是稱職、優秀的導盲犬。我未至於100%反對這種「不人道」的做法。在政府未投入更多資源時,這種給予失明人士的服務確實有需要/市場。在剝削(或變相虐待)和善待之間,應該有斟酌和調整之餘地。

我想指出的是,「優秀」這個概念,其實有一道「以人為尊」的原則在背後。只要我們轉變這個預設,例如改成「以動物權益為先」,或「以平衡人和動物權益為本」,對優秀的理解、要求和準則便會相應不同(例如由單方面要求導盲犬點點點,變成同時要求主人和犬隻共同建立一套令雙方都較好受的相處之道)。

人世間很多爭議,看似非此即彼,其實未必。只要養成這種退一步的思考習慣,探究事情背後有何隱藏性的前提,從中入手,即使未能圓滿解決有關爭議,至少可化解一下(正反雙方)自以為「真理在我手」的執著,淡化尖銳的對立。

哲學訓練的重要性也在此吧。它不是培養一種贏辯論用的批判思考。對追求真理的堅持和進取表現,很容易給人一種拗贏是王道的錯覺,但這充其量是哲學思辨其中(甚至不是最重要)的一個面向。今集《哲學有偈傾》的嘉賓 Benedict Chan 在(31:13)展露了一手,可作參考。

當時,另一位嘉賓麥志豪闡釋完導盲犬如何不道德,陳教授隨即提出一個疑問:

「你覺得是導盲犬的訓練內容不妥,還是訓練的本質有問題?」

麥志豪認為是本質問題,就算訓練內容無不妥,但導盲犬終生追求快樂的權利被剝奪了,(本質上)怎樣也不能接受。陳教授所問,不是旨在批評/反對對方,而是做一個概念上的區分,幫觀眾(或包括自己)搞清楚麥的根本立場。若只是訓練內容不妥,屬技術性問題,可透過改良操作方法而獲得對方同意。麥認為訓練的本質不能接受,是原則性的,那就毋須思量從改良訓練方法入手。因為無論怎樣改,他也不會同意。要使他改變/修正立場,集中在原則層面上的權衡輕重便可。

之前原則派和策略派的爭拗當中,有很多激烈討論,撇除意氣、私怨和利益考慮,就事論事,用這種分析的路數(例如探究原則派和策略派的底線,假如有的話),相信可減少一些不必要的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