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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悼念與未忘

三十年悼念與未忘

六四屠殺事件是鐵一般事實,有良知的人都不會質疑。天安門事件在中國象徵八十年代的自由化正式落幕;在英屬香港激發起「中國國族主義」,並壯大了恐共勢力;遠在東歐卻引發「蘇東波」加速蘇聯解體,此乃六四事件的歷史意義。支聯會則由一九八九年起,就六四議題在香港扮演「盟主」之位。

六四事件對東歐鐵幕國度的影響,遠大於中國。東德萊比錫人民站起來示威,面對軍方則高呼「緊記天安門」,令東德武裝力量不願步解放軍後塵,直接誘發更多反專制示威,揭開東歐劇變序幕。相反,六四事件在中國史冊是失敗的運動,其歷史意義只是向世人重申,中國共產黨自一九四九年建政以來,反人類罪行未曾結束,六四事件只是西藏屠殺、反右運動等惡行的延續。而支聯會就一直提醒大眾要毋忘六四,將焦點放在「中國國族主義」及「愛國主義」上,卻甚少以國際角度與大眾剖釋六四事件,大為可惜。

年月漸長,人大了都會對自己歲數的概念開始模糊,甚至對慶生的意欲亦逐漸下滑,只是慶幸自己還生存。這個意義比慶生活動或歲數本身重要。而「慶生」與「悼念」,本質相近,都是基於個人對某人或事的情感,而驅使自己作出某種形式的行為。「悼念」則與「未忘」不同,後者是認知某一事實,而未有忘卻。中國國族主義主導的支聯會,三十年來一直在維園悼念六四亡魂。近年堅持悼念六四的人,不時刻意訓導新一代港人理應參與悼念,亦對去中國國族色彩、純粹以良知而作追悼的晚會,屢予抨擊或以帶有歧視的眼光看待,並總是強調或吹嘘維園燭光團結的重要。這真是重要嗎?

悼念與否是個人自由,用甚麼形式悼念,在那裡追憶,均是個人的選擇,理應尊重。而未忘六四而不作悼念,與知道西藏屠殺卻不作追悼無異,不應覺得悼念就是必然,不悼念就是泯滅人性。試問去維園舉起蠟燭的人,又曾否為圖博人點燃未忘燭?

當歷史與意義化為常識,悼念與否亦不再重要。若然史實與相關意義能化為常識,成為人所共知的常識,猶如人們認知被槍擊會死、生日是慶祝自己出生的日子一樣的常識,那麼人們不用每年才一顧「六四」,讓人得悉六四事實更重要。悼念絕無問題但請不要過份矯情,更不要批評不跟「大隊」的人。

香港兩大國族立場的人對六四事件的意義,都有各自的詮釋。雙方都應繼續讓更多人認知六四事件的始末,但不能強逼他人接受你對此事的意識形態,否則等同洗腦,與中國政府對維吾爾族人所作的暴行無異。對認同香港公民民族主義的人,六四事件等同於南韓光州事件、緬甸八八學運,視之為外國不幸的事件,其意義在於人類不應對中國政府予以厚望,中共政權是邪惡的,救港只能港中分離,猶如權力遊戲北境人民不願再受鐵王座統治。對那些認同中國國族觀的人,六四事件是國殤,同胞為爭民主而受難,故此要向政權予以聲討,並堅持先烈未走完的民主路。雙方信念大相徑庭,但價值觀都建基於對中共惡行的否定,此乃雙方陣營的共通點。但前者往往受後者的批評。

每個人認知六四事件,而從史實得到的啓發都不同。任何人都絕不應在香港思想層面上搞大一統,理應堅持百家爭鳴,尊重異見;作為意識形態的領導者,亦應了解異議者的倡議,並時刻自省,切勿活在象牙塔中,胡亂批判他人。而悼念者亦不應盲目參與而受人洗腦,應保持理智,認真思考所接收到的訊息是否合理。

三十年了,大一統應該終結吧。為香港的未來,不想香港滅亡的人,請深思怎樣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