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大部分人口都有信奉宗教,每一個宗教對社會的看法與影響各有不同。雖然幾乎所有宗教都提倡導人向善,但對道德價值的判斷卻有很大差異。
佛教愛談善惡因果;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等基督宗教則以神愛世人和罪為信仰核心;回教以朝拜真主為信仰生活基礎;還有其他不同宗教對信仰有不同的表述和體現。
對於社會和道德價值,宗教信仰起了很大的影響,主導了許多社會價值以及對人性的看法,甚至對國家政治發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就以天主教為例,上世紀六十年代舉行了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後,教會內引起了一些關注社會公義的討論,隨後教廷成立了「宗座正義和平委員會」,專責關注世界各地所有有關人權、和平與公義等議題,香港天主教會在七十年代亦相應成立「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三十年來一直關注各種不同的社會公義和人權等議題,跟被邊緣化的人走在一起。
隨著社會對人權意識的提升,其他宗教亦相應出現類似團體,令宗教團體愈來愈多參與社會運動,慢慢社會對宗教又形成了一種新看法。某些宗教如天主教對同性戀等問題因為信理的問題,已有既定的立場,因此在討論這個問題上,有些就算是在其他社會公義問題取向開放的教徒,即便顯得甚為保守,甚至與同性戀這個弱勢社群劃清界線。這種道德價值的分歧,常常使參與社運的教徒與其他社運人士存在一種微妙的芥蒂。至於要如何化解這種矛盾,除了彼此放下成見,真誠對話討論之外,筆者實在想不到有何妙法,還望各位社運前輩指點問津。
text/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