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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提名長毛卿姐選特首

必須提名長毛卿姐選特首

民主派在選委會選舉中奪得至少325席,力主投白票的團隊近乎全軍覆沒,僅得一人當選。在選後,網絡仍在爭論究竟民主派是否要造王、點解唔投白票,筆者就認為,根據最新形勢,民主派必須提名長毛梁國雄及卿姐劉慧卿,參加特首選舉。

何解?

民主派一直不願提名自己陣營候選人,而傾向「造王」,這絕對可以理解,亦是一種進步。2007年及2012年,民主派分別推舉公民黨梁家傑及民主黨何俊仁出選,前者雖然阻止了曾蔭權自動當選,但也無阻曾蔭權在高民望下由小圈子「選出」,後者則在唐梁之爭下,發揮不了任何作用,淪為「花生友」。

香港人現實,明知民主派候選人無望當選,不會予以認真看待,只會以「買馬」、「花生」心態「支持」一位建制派候選人,結果反倒是合理化小圈子選舉。2007年的教訓,便是拉抬了曾蔭權的民望。

不過在梁振英退選後,民主派必須謹記:中共指揮下,沒有什麼不可能發生的。一心連任的梁振英被DQ,難保中共不會因為避免2012年梁唐惡鬥重演,以人大831落閘「一錘定音」的方式,要求建制派選委在提名階段提早歸隊,全力支持某一位候選人(很可能是林鄭月娥),其餘建制派候選人包括葉劉淑儀、曾俊華、胡國興等一律被DQ。

這種情況甚或可能在提名期一兩日前發生,屆時民主派即使手握325張提名票,應對已經不及,最壞結果是行政長官選舉在無競爭下自動當選,對民主運動及民氣是致命的打擊。

民主派既然無認真參選特首的準備或條件,餘下的選項便是盡最大努力影響結果、監察未來行政長官人選,在電視直播的選舉論壇上代表市民質詢,例如普選、例如平反六四、例如《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這是民主派必須要做的事。

民主派中,有兩個人適合擔當這個角色,第一個是長毛梁國雄,第二個是卿姐劉慧卿,除兩人外別無他選。筆者建議,兩人應同時參選。

原因之一,當然是善用民主派325張提名票。既然得票足夠提名兩人(最低提名門檻為150票),有風當然駛盡艃。長毛及卿姐同時參選,面對一至兩名建制派候選人,在選舉論壇上獲得的時間至少是打和,甚至形成圍攻追問之勢,建制派候選人無法迴避,也令其政治立場能在兩名民主派候選人追問下在電祝無所遁形。

一旦長毛及卿姐參選,中共及建制派必須陣腳大亂,重新部署形勢。他們挑選「被祝福者」時,必會更加審慎,對「被祝福者」的要求會更高,例如必會對其進行深入的潛在黑材料調查、要求他必須有壓倒性的高民望、有足夠強的應對能力等等。

當然,建制派必然會抹黑民主派,指民主派「玩野」。民主派必須清楚向市民解釋,這不是民主派「玩野」,而是小圈子選舉「玩野」,在現制度下,中共手握601票便可不理民意「祝福」下屆行政長官,民主派縱有325票,對選舉結果的影響仍是有限,惟有不按牌理出牌,才能揭露小圈子選舉的荒謬,以及普選的重要性。

至於是否「造王」、是否投白票,留待選舉日前的最後階段才決定吧。2012年時,誰料到最後梁振英會在第一輪投票便以689票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