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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嘥時間 即刻查封港鐵 政府啟動回購

咪嘥時間 即刻查封港鐵 政府啟動回購

邊個政府同港鐵高層要人頭落地,其實都係嘥時間。政府依家得兩樣野做,第一係警方立即查封港鐵,第二係立即啟動回購港鐵既程序。

沙中線紅磡站連續牆,港鐵6月15日向路政署報告話總共有23,500個螺絲頭,亦有人簽晒名,但係港鐵7月13日俾政府既圖則,又少咗2,000個。即係話,有人涉嫌詐騙同埋製造、管有或使用虛假文書罪,刑事罪行嚟,全部最高刑期都係監禁十四年。

依家政府已經開咗記者會公佈事件,通晒天。咁嚴重既罪行,差人第一件事,梗係防止有人銷毀證據,應該立即派出大隊人馬,查封港鐵總部,並將一眾「相當有可疑既人士」全部帶署調查。

你話邊個「相當有可疑」,除咗好大機會會俾人用嚟做代罪羔羊既前線人員外,幾個高級管理層,包括港鐵行政總裁梁國權、工程總監黃唯銘,同埋三個總經理沙中線土木工程(東西線)黃智聰、沙中線土木工程(南北線)胡宏利沙中線同埋機電工程總管李子文亦應該包括在內。佢地依家分別提早退休、自行辭職同埋被辭職,隨時帶埋「有用既資料」返屋企,差人仲唔盡快做野?

點解要回購港鐵?原因好簡單,依家既制度係完全失效。

政府係港鐵大股東,佔76%,有幾個政府官員坐係港鐵董事局,包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韓志強同埋運輸署署長陳美寶,四個人八對眼,公司發生咁大件事,都可以一句話董事居被矇在鼓裡就算?

可能既結論第二個,第一就係呢四人都係廢既,辭職落台係基本。第二就係其實呢四個人都無失職,好似陳帆咁話,「政府團隊工作有目共睹」。筆者就認同後者既,陳帆頂多係柒唔係蠢,問題係出於依家既監管港鐵既制度係完全失效。

仲有咩證據反映制度有問題,你睇運輸及房局局長無論係邊個做,鄭汝樺、張炳良、陳帆,都係超支、醜聞、再超支再醜閘,陳帆落台換返個鄭汝樺上嚟咪一樣,佢地根本無港鐵符。港鐵一旦出事,佢地又可以話自己係監管角色,置身事後。

至於港鐵,超支、醜聞、再超支再醜閘同樣係常見不過。唔好蝦港人記性唔好,不過四年前,高鐵超支醜聞,時任行政總裁韋達誠及工程總監周大滄又係提早離任同提早退休,兩者分別獲賠3,000萬同590萬。今日港鐵又搵五個人以不同理由「離職」(唔係解僱),同一招,唔好再呃公眾啦!

所以結論非常明顯,港鐵係企業巨獸,唔會向公眾問責。而呢隻怪獸,其實係政府擁有。好簡單,買返曬啲股份,將呢隻怪獸擺返係政府架構,由一個局長做負責人。你話呢個政府唔係民主產生都好,至少問責性都比港鐵好!

回購成本方面,港鐵市值其實依家都係2,600幾億,買返25%,都唔洗600億。高鐵同沙中線夾埋都洗咗政府2,000億喇!

話說回來,筆者百分之二百認同港鐵主席馬時亨接受政府挽留是負責任既說法,因為可以轉移公眾視線,令記者同公眾可以繼續追佢幾時提早落台,忘記咗更重要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