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政治暴力不是公民抗命,劣質領導並非沒有領導 ——評立法會衝擊事件

政治暴力不是公民抗命,劣質領導並非沒有領導 ——評立法會衝擊事件

摘要

日前,金鐘佔領區內發生了暴力衝擊立法會事件,對本港發生的雨傘運動,起了負面的作用;因為雨傘運動是由佔領中環的公民抗命而引起的,雖然規模遠超佔中三子的估計,但在本質上,仍然是標榜非暴力的違法政治抗爭,故此仍然屬公民抗命的範圍。但是,衝擊者卻使用暴力,偏離了以和平為口號的不合作運動的方向,容易令運動變質成為暴亂,也會成為建制派作為清場的借口,對運動有害而無利。

另外,有些民主激進派人士一直以為,現代政治運動是不用領導的,這是頗為可疑的觀點,因為群眾運動若沒有領導,或者只有劣質領導,則難以有一致的目的和理念;而就算一大班人有一些相近的想法,這些想法也由於缺乏統籌而難以落實和執行。今次的衝擊行動失敗,缺點極多,明顯見出行動沒有優質領導,只是烏合之眾的盲目舉動,正好提供了沒有領導的運動會失敗的例證。

筆者同意目前佔領行動正處於困局,陷於民意開始逆轉的倒退的狀況;然而,正確的做法,不是轉而以盲目的、缺乏組織的、使用暴力的行動取代,而是仍以爭取民意為中心,用和平理性的方式將公民抗命行動升級,例如推行五區公投、圍堵中央官方機構、擠提中資銀行等等,同時亦應深入社區做長遠的推動民主的工作,這才是爭取民主普選的正道。

昨日凌晨,金鐘佔領區內發生了暴力衝擊立法會事件,對本港發生的雨傘運動,起了負面的作用。

有人或許不同意這是政治暴力,因為沒有直接對人形成傷害;然而,從法律的觀點來說,即使沒有直接傷人,但有傷人的危險或威脅,便已是暴力。

有人或許以為要爭取普選而須公民抗命,要佔領立法會來表達民主訴求,這是的必要暴力;然而,所謂必要的意思,是指沒有其他選擇下被迫要做的事,但我們要表達真普選訴求,這樣使用暴力肯定並非唯一的方法。

我們可用類比推理來論證:假設反佔中大聯盟或愛字堆不滿佔領行動及不滿泛民議員在立法會發起不服從運動,他們糾眾用相同的手法衝擊泛民政黨總部或衝擊蘋果日報辦事處,我們也必定會說他們的行動是政治暴力,而不會說他們的行動是非暴力的、或使用必要暴力的政治抗爭行動。

至於說衝擊對運動造成負面的影響,這也是毋庸置疑的,因為雨傘運動是由佔領中環的公民抗命而引起的,雖然規模遠超佔中三子的估計,但在本質上,仍然是標榜非暴力的違法政治抗爭,故此仍然屬公民抗命的範圍。但是,衝擊者卻使用暴力,偏離了以和平為口號的不合作運動的方向,容易令運動變質成為暴亂,也會成為建制派作為清場的借口,對運動有害而無利。

其實,公民抗命的核心理念,不是要向當權者使用暴力或暴力威嚇,而是要對民眾作道德感召,以爭取民意來推動社會或政治方面的、下而上的改革;故此,非暴力是重中之重,因為在現代社會裏,暴力只會對群眾產生反效果,完全失去訴諸民意的意義。

另外,有些民主激進派人士一直以為,現代政治運動是不用領導的,這是頗為可疑的觀點,現代社會上究竟有沒有群眾運動是沒有領導而成功的?我們難以找到適當的例子,一些人提出的例子,如佔領華爾街運動等,其實只是失敗的例子,或者說是有著劣質的領導的不算成功的例子,而不算是真正沒有領導而成功的例子。

箇中的理由不難了解:群眾運動若沒有領導,或者只有劣質領導(或即鬆散組成的、缺乏一致行動理念及執行方法的領導),則難以有一致的目的和理念;而就算一大班人有一些相近的想法,這些想法也由於缺乏統籌而難以落實和執行。今次的衝擊行動失敗,正好提供了沒有領導的運動會失敗的例證。因為,今次行動,缺點極多,例如:出於虛假而沒有核實的目的──接受了少數網民散佈假消息說立法會要通過廿三條立法;說要佔領立法會,但撞破玻璃後沒有人有佔領行動;發起人在行動時蒙面,失敗後不負責任地揚長而去等等。凡此等等,明顯見出行動沒有優質領導,只是烏合之眾的盲目舉動,這種行動的成功機會微乎其微。

最後,要補充的是,那些提出佔領區不要大會的人,他們往往言行不一致,因為當中許多人其實並非不要領導,而是不要雙學、三子及泛民領導;因為他們當中,有不少人屬於民主陣營中排斥異己的極端本土派。最佳例子,是極端本土派代表人之一的陳雲,他一方面不斷宣揚雨傘運動不要大會,但一方面自己卻因應佔領形勢而高調公開宣佈要建立政黨,甚至要在佔領區內向運動發起人奪權。他的言行不正與其不要大會的說法自相矛盾嗎?

總而言之,筆者同意目前佔領行動正處於困局,陷於民意開始逆轉的倒退的狀況;然而,正確的做法,不是轉而以盲目的、缺乏組織的、使用暴力的行動取代,而是仍以爭取民意為中心,用和平理性的方式將公民抗命行動升級,例如推行五區公投、圍堵中央官方機構、擠提中資銀行等等,同時亦應深入社區做長遠的推動民主的工作,這才是爭取民主普選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