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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週記:暴力的政府與和平的市民

編輯室週記:暴力的政府與和平的市民

七月一日,香港上演了一齣戲,一齣和平市民對抗暴力政府的戲。政府使用行政暴力、行動暴力、語言暴力,對付和平抗爭的市民。

暴力是什麼?暴力是一些越軌的力量,透過精神和肉體,企圖對人類或個人進行支配或毀損。(註一)

何謂政府的行政暴力?曾蔭權政府依仗立法會內保皇黨議員效忠北京,不敢作反,霸王硬上弓,要短時間內在議會進行二讀三讀,通過從來沒有經過公眾諮詢的「選舉遞補機制」。儘管民間反對聲音如雷震天,官員卻充耳不聞,違反重要法案通過須經公開諮詢的慣例。而不滿「機制」的市民,卻是信守承諾,他們在和政府約好的時間及地點,啟步遊行,並沒有選擇突擊政府總部,更沒有襲擊政府官員。這,當然是行政暴力,市民和平。

警方行動暴力。七一當晚,逾千市民留守灣仔及中環部分路段,和平靜坐上,手無寸鐵。但警察卻重裝出動,如臨大敵,重重圍著靜坐者。當有示威者手牽著手,和平前進,警察卻在毫無警示的情況下,舉起胡椒噴霧,射向前行者,多人眼睛受傷害。還記得,2005年底,上千名韓農及反全球化支持者聚集港島,反對世貿會議出賣農夫,香港警方同樣出動胡椒噴,卻是事先張掦。今天,卻使暗招,襲擊慢步前進者,這不是政府暴力,又是什麼?!

政府語言暴力。這些年來,香港市民受盡地產霸權欺凌,小商戶生意一旦好起來,加租便至,往往被迫結業;而小市民,回歸以來,默默承受,房子住得愈來愈小,租金卻是愈來愈貴;面對這個情況,政府反應像像一部錄音機,喃喃自讀:「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市場,有需要時會採取適切措施,確保市場健康平穩發展。」而事實是,政府運用一些語意不清,故作糊模的語言矇騙市民。誰來判斷什麼時候才有「需要」?當前樓價飆升,連京官也開腔,還不夠「需要」嗎?還有,何謂「適切」措施?早前推出的,算是「適切」嗎?如果是,那應該叫「敷衍」,因為樓價根本沒有被壓下去。這些語言,企圖以違反常識和常理的方法,去扭曲,甚至支配市民的思維,也叫暴力!

而在這些語言暴力的背後,是經濟暴力的意圖。法國學界經常引用2002年法國最高法院一段判辭,來比喻作經濟暴力的內涵,判辭指出:「一種以經濟為依歸的過度開發/經營,其目是透過直接威脅而產生驚懼,使個人同意放棄其原本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可被視作一種暴力允諾。」(註二) 這種經濟暴力,往往,透過所謂的「規範(norme)」,對基層市民進行剝削。由於透過規範來運行,因此,經濟暴力經常不被察覺。在香港,這些規範通過一些語言,像自由市場,天下沒有白吃午餐等等,形構經濟暴力,使不少市民相信,「房地產是經濟支柱,倒了香港就玩完」、「香港再不築橋建高鐵,就會被邊緣化」。於是,在這種由威脅而產生驚恐效果的語言暴力之下,港人默默出賣廉價勞動力去換取蝸居,或是被迫參與強積金或其他金融資本遊戲,在所謂的合法的情況下,被蹂躪,而大部分財富,卻積累到極少數人財產裡。這不是政府暴力,又是什麼?!而面對這種暴力,大多數港人還是和平以對,放諸全球,絕無僅有。

面對暴力的政府,市民依然和平待之,被抬走,不反抗;被起訴,上法庭。然而,這個政府真的還要繼續運用各種暴力進行管治嗎?還要繼續考驗市民的忍耐力嗎?如果某一天,市民開始不耐煩了,那,曾蔭權政府要負上最大的責任!

註一:Blandine Kriegel, « La violence à la télévision. Rapport de la Mission d’évaluation, d’analyse et de propositions relative aux représentations violentes à la télévision », Ministère de la Culture et de la Communication, France
註二:Cour de cassation, chambre civile 1, Audience publique du 3 avril 2002, N° de pourvoi: 00-12932

圖片:Yip Po L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