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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反對「反分裂法」

如果你只依賴香港的主流媒體,為你分析海峽兩岸的問題,你會慢慢入一個 "危險的弱智" 的陷阱。早一輪香港關心 "統一法",只停留在統一法是否適用於香港。後來,統一法改名為 "反分裂法",香港人也只同樣問,反分裂法是否適用於香港。

下面這篇來自台灣的分析,更真切的說明,反分裂法的長遠政治危害性,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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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海峽兩岸最受人矚目的議題,大概是上周末在澳門談成的春節包機直航,許多人因此對兩岸關係有一些想像,但對兩岸關係決定性影響的破壞性措施,則是中共人大正在進行的反分裂法審議才是,從統一法到反分裂法,代表北京對台的一個轉摺,從主動性到預防性,從時間表到紅線的劃定,差異在於承不承認分裂的存在,這是目前外界觀察「反分裂法」的重點,如果如外傳的將台灣界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不可分割領土的一部份」,那麼「九二共識」的爭議就不重要了,「一中原則」下降為「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而壓縮了兩岸複談的空間。

    議題法律化攻防焦點

    而反分裂法界定為是一個國內法,針對的對象是台灣,但又未經台灣的民主程序認可,將會是未來反分裂法的合法性爭議來源,這時候國際社會的認知與認定就非常重要,雖然北京可以宣稱這是一個經過人大立法的國內法,而且在「依法治國」的前提下,將政治議題法律化,但是可以預期,初期「反分裂法」的國際文宣效果仍會大於法律強制的嚇阻作用,但是「反分裂法法庭」開始運作之後,就會成為兩岸攻防的新焦點,這裡除了罪刑化台獨分子與行為之外,甚至連「官員的不作為或作為不力,將處以瀆職罪」,會不會成為內部政治角力的工具,則是許多「反分裂法」的非預期效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

    首先是團結台灣內部的政治效果,因為反分裂法不僅是要反台獨的,也是要反中華民國的,這裡如何界定現狀,尤其是海峽兩岸分治的現實就變得很重要,如果在反分裂法中是不承認中華民國的,那麼參選中華民國體制下的任何公職,也都是實際參與了「分裂」的行為,因此就算是主張「九二共識」的泛藍政治人物,參選中華民國的立委、縣市長,乃至正副總統的選舉,也都可以說是違反了「反分裂法」。

    統獨的差異將被替換

    更甚者,在選舉競爭的邏輯下,所有顏色黨派的參選人都會面臨一個考驗,就是對於反分裂法的表態,競爭的候選人會挑戰對手對於反分裂法的態度,進一步要求表態反對,如此選舉中反分裂法自然成為議題的焦點,任何言行會被詮釋為是支持,還是反對反分裂法,很難在台灣內部的政治競爭找到一個「不」反對反分裂法的政治空間。

    這裡,台北市長馬英九公開呼籲北京在制訂反分裂法一事上「懸崖勒馬」則是相當政治正確的,至於赴港不成的爭議不過是政治上的紅利效果(bonus)。也因此,選舉中,傳統統獨的差異會被替換(displaced)為支持/反對反分裂法的競爭,支持這一方的空間會被擠壓得很小,造成泛藍政治人物往泛綠的光譜的趨同性,馬英九近來關於反分裂法的言論是一個代表性案例,關於九二共識的爭議退位給對於反分裂法的表態,因為當「一中原則」下降為「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進黨政府的不複談責任減輕,相對的,國、親、新諸在野黨的「一中各表」反而失了基礎,將台灣一中勢力的政治影響力壓縮。當然,自公投法立法以來,北京對於藍綠的分野已經失去了信心,認為為了選票,所謂泛藍政黨可以在「法理台獨」議題上走得更前面。

    寒蟬效果新風險增加

    最後,對於台灣兩岸部門的寒蟬效果(chilling effect),降低兩岸交流的質與量,當有觸犯「反分裂法」的疑慮,或是有「反分裂法法庭」的罪刑化操作時,兩岸交流變得有政治風險,乃至法律風險存在,這個新增風險因素的立即效果是,降低了大陸作為台灣遊客首選的機率,在作為投資地區的風險考量上,也增加了政治上的不確定性,破壞性地摧毀過去近20年兩岸關係發展的理解與善意。相較之下,目前兩岸包機直航的動作不過是巨大陰霾之下的微小善意,看來不足以改變反分裂法時代,兩岸關係的走向壓迫與抗爭的衝突。

台灣日報

200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