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取代高中通識科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在今年9月的新學年將成為必修科,學生須在3年內到內地考察至少1次。教育局今日向學校發通函,列出21條內地考察行程,當中包括鴉片戰爭博物館、廣東東江縱隊紀念館及黃埔軍校舊址紀念館等。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指出,考察可讓學生親身體驗國家歷史文化和最新國情。
學校需在7月29日前填交學校計劃及安排統計表,列出未來2個學年安排學生到內地考察的月份和行程計劃。該份通告指,由於修讀公民科的學生數目龐大,需盡早與內地多個省市對口單位作聯繫及安排細節,在疫情緩和及與內地通關後,便會盡快啟動考察團。
今日為七七盧溝橋事變85周年,蔡若蓮在社交網站 Facebook 發文,指是以史為鑒的日子,亦是讓學生學習、認識歷史,及珍視和平的契機。蔡若蓮在帖文中同指出,21條內地考察行程均為結合歷史學習的考察點,其他主題則包括文化、科技、環保、天文和經濟,認為考察活動可以為學生增廣見聞。她表示深信校長、老師們定會按學生的興趣及需要作悉心安排,希望疫情盡快過去,所有學生均可成行。
在21條內地考察行程中,行程由2天至5天不等,包括廣州、深圳、東莞、肇慶、佛山和貴州等,參觀當地的博物館、歷史建築和企業等,惟通告未有列明費用和檢疫安排。
(獨媒報導)本港今年第一季共錄得85宗愛滋病感染個案,比去季第四季的110宗減少。不過衛生防護中心表示,自去年8月至今10個月內,有5名性工作者感染愛滋病,她們主要在油尖旺及深水埗區內提供商業性行為服務,形容感染人數異常增加,值得關注。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公布第一季愛滋病感染數字,涉及73男及12女,共85宗,比去年第四季的110宗減少。衞生防護中心特別提到,自去年8月至今,共有5名女性性工作者或曾進行商業性行為的女性感染愛滋病病毒,年齡介乎51至63歲。她們主要於油尖旺及深水埗區提供商業性行為服務,衞生防護中心表示曾作流行病學調查,包括化驗分析結果,目前並未發現該些個案涉及共同感染源頭,病人目前情況穩定,正接受愛滋病毒治療及護理。
(獨媒報導)被中大拒絕承認、並要求獨立註冊的中大學生會,去年10月宣告「解散」。空窗近一年後,中大8間書院學生會宣布組成「聯書院學生會平台」小組,以「探討重新成立中大學生會的可能性」。平台召集人羅竣彥向《獨媒》表示,小組一直有與校方保持溝通,希望選出學生代表為學生發聲:「至少有民意基礎。」
派出代表參小組與的書院學生會,分別為崇基、新亞、聯合、逸夫、和聲、伍宜孫、善衡和敬文。小組共有30人,由伍宜孫學生會評議會主席葉子駿和逸夫學生會會長羅竣彥擔任召集人。小組會每兩個月召開會議,匯報工作進度,並協調學生和校方交流。
小組表示,將從書院學生會層面出發,接觸不同同學,了解中大同學對成立新中大學生會的構思。小組亦會舉辦公開諮詢會,邀請校方代表會面,轉達學生想法。
羅竣彥指中大學生會解散後,校方和書院學生會之間一直有溝通,雙方都希望重建中大學生會,處理原本由學生會處理的行政工作。他指雙方都希望有「新中大學生會」,提到原本由學生會處理的行政工作,如為過百學生團體申請會室、舉辦「藝墟」等活動,現時要改由OSA負責處理,對雙方都不便。
(獨媒報導)2020年5月24日,有人發起遊行反對《國歌法》及《國安法》,銅鑼灣一帶爆發警民衝突。事隔兩年,一名26歲侍應被控暴動罪,今(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8月22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往區域法院的文件。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另外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被告袁展翔(26歲,侍應),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香港銅鑼灣東角道與波斯富街之軒尼詩道路段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ESCC1206/2022
壁屋監獄資料圖片
【獨媒報導】懲教署早前公布一系列針對2019年反修例運動判監人士「去激化」措施,在全港監獄實行,並設立「青少年研習所」,透過心理專家「復修扭曲價值觀」。壁屋懲教所的「青少年研習所」昨日正式投入運作,署方透露去年11月起試行,至今有超過100人「自願接受服務」,署方形容「效果踴躍」。懲教署透露,研習所面積約500呎,在囚人士進行「藝術治療」和「心靈輔導」。
少部份傳媒受邀採訪「青少年研習所」開幕儀式,包括《文匯》、《大公》、《星島》等。懲教署在訪問透露,去年11月起在壁屋懲教所推出「青少年研習所」,「邀請」涉及反修例案件和其他罪行的囚犯參加,方過「藝術治療」和「心靈輔導」等活動,協助他們控制情緒及建立「正向人生觀」。昨日的開幕儀式,出席的包括懲教署長黃國興及「社區參與更生委員會」主席徐莉主持。
壁屋懲教所臨牀心理學家洪雪蕙解釋「治療過程」,有關治療分三個階段,準備階段稱為「心境蓄勢段」,透過一系列動態靜觀藝術治療,例如「靜觀作畫」、「靜觀彩筆」、「禪繞畫」和「靜觀書法」,讓所員進行情緒沉澱。
核心課程最長維期10周、每周3次
(獨媒報導)兩名中四生涉因不滿學校沒有停課,於前年擊碎學校玻璃門及於外牆縱火。兩人否認蓄意縱火及刑毀等3罪,經審訊後,17歲男生早前被裁定3罪均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另一20歲男生被裁定意圖或罔顧財產受損而縱火罪成立,還柙至今(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辯方指被告沒有能力賠償8萬9千多元的學校損毀費用,而其父親亦因疫情沒有收入;法官林偉權強調「一個人做嘢自己負責」,不會要求被告家人代為支付,最後沒有頒令賠償。
兩被告為張凱傑(17歲)及關昊侃(20歲),案發時均為中四生。兩人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關昊侃被裁定意圖或罔顧財產受損而縱火罪成立。張凱傑另被控刑事毀壞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早前被裁定3罪均表證不成立。
官:被告與另一人有預謀犯案,事件發生在社會動盪時期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被告於案發時只有18歲,並引述報告指他缺乏管教,交上損友並受影響犯案。林官指即使本案的縱火罪只涉及財產而不涉及人命安危,但罪行嚴重。被告與另一人一同有預謀犯案,事件更發生在社會動盪時期,若判監亦會判3年。但判刑時不能漠視年輕犯人的更生需要,而教導所最長刑期為3年,因此可相比3年監禁。最後林官判被告入教導所,可配合懲罰及更生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