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8月25日市民發起荃葵青遊行,晚上示威者轉到深水埗設置路障堵路,10人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經審訊後,今(21日)在區域法院裁決,5人罪成,5人罪脫;罪成被告還柙至3月7日求情及判刑。法官李慶年指,案發時多名警察手持警棍等裝備,急步向人群推進,現場人士即使沒參與非法集結,亦可能感恐慌而逃跑,因此部分罪脫被告逃跑可以是出於驚慌。
罪成的5名被告為:葉卓邦(學生,18歲)、唐恒輝(學生,23歲)、龔漢文(港鐵技工,23歲)及盧宇柏(學生,19歲)。而吳南海(侍應,20歲)則早前認罪還柙至今。
罪脫的5名被告為:林嘉豐(36歲)、林浩廷(測量員,28歲)、林易津(地盤工人,25歲)、韓紫彤(23歲)及黃澤鋒(學生,21歲)。
官:被告蓄意留守現場,與其他人「齊上齊落」
就罪成首被告葉卓邦涉及的首項非法集結,法官李慶年指,首被告戴上手套,並非街坊裝束,另外被告曾刻意舉手指揮車輛,為非法活動的一部分。李官指被告蓄意留守現場,與其他集結人士「齊上齊落」,互有角色及有共同目的地破壞社會安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