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首宗《國安法》案件,24歲唐英傑被指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駛經警方3條防線,並涉嫌撞向三名警員。他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亦否認交替控罪「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案件今(6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繼續以控方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在辯方盤問下承認,曾現身2019年7月27日的「光復元朗」遊行關心學生,惟當辯方問及,「光復元朗」的意思是否「元朗應從香港分離出去」,劉則表示自己不是主辦方,「唔知主辦方想點樣處理元朗」,但強調「光復」的詞義並不會因為他不理解活動背景而改變。其後在辯方盤問下,連日來強調「光復」有「取回落入敵人控制的領土」、挑戰中國主權之意,且詞義約定俗成不會輕易改變的劉智鵬,終同意「光復」一字不必然有「分離」的意思。
教授強調語言有約定俗成用法 一般人都能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