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12港人案中的8人於內地判囚7個月,服刑完畢後移交香港警方,李宇軒即被起訴違反《國安法》。他上次提堂時由非家屬委託律師羅達雄代表。案件今(7日)再於西九龍法院提堂,亦由羅代表。李宇軒表現精神,多次望向旁聽席點頭,更曾「戚眉」向旁聽人士示意。控方指案件審訊將在高等法院原訟庭進行,並申請將案押後,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5月18日再訊,以處理交付程序,李續還柙。代表李的大律師羅達雄及事務律師陳天立在庭外被記者包圍追問,陳天立指他屬「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又指李正申請法援,而被告的意願「唔想透露任何嘢」。被問及兩人是否「官派律師」,陳否認稱:「絕對唔係」。
李聽取控罪後大聲清晰回答「明白」
穿白恤衫、前額頭髮剪短、戴眼鏡的李宇軒今完成隔離令出庭,他出庭時手持文件,在聽取三條控罪後均大聲及清晰地回答「明白」。李離庭時,旁聽人士向他揮手,惟李未有望向旁聽席,故沒作回應便離開。控方指案件審訊將在高等法院原訟庭進行,並申請將案押後至5月18日再訊,以處理交付程序。
代表李的大律師羅達雄指被告沒有保釋申請,並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5月18日再訊,以處理轉介往高院的交付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