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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回港後首出庭 向旁聽席「戚眉」示意 律師親口否認為「官派律師」

(獨媒報導)12港人案中的8人於內地判囚7個月,服刑完畢後移交香港警方,李宇軒即被起訴違反《國安法》。他上次提堂時由非家屬委託律師羅達雄代表。案件今(7日)再於西九龍法院提堂,亦由羅代表。李宇軒表現精神,多次望向旁聽席點頭,更曾「戚眉」向旁聽人士示意。控方指案件審訊將在高等法院原訟庭進行,並申請將案押後,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5月18日再訊,以處理交付程序,李續還柙。代表李的大律師羅達雄及事務律師陳天立在庭外被記者包圍追問,陳天立指他屬「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又指李正申請法援,而被告的意願「唔想透露任何嘢」。被問及兩人是否「官派律師」,陳否認稱:「絕對唔係」。

李聽取控罪後大聲清晰回答「明白」

穿白恤衫、前額頭髮剪短、戴眼鏡的李宇軒今完成隔離令出庭,他出庭時手持文件,在聽取三條控罪後均大聲及清晰地回答「明白」。李離庭時,旁聽人士向他揮手,惟李未有望向旁聽席,故沒作回應便離開。控方指案件審訊將在高等法院原訟庭進行,並申請將案押後至5月18日再訊,以處理交付程序。

代表李的大律師羅達雄指被告沒有保釋申請,並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5月18日再訊,以處理轉介往高院的交付程序。

民政突設大埔、北區分區會 17人為前年區選敗部

(獨媒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日前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與附件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分區委員會委員將可任選委會選委。當局一直以大埔和北區仍保留鄉郊地區特色為由,一直未有設立分區委員會,民政事務總署日前突然公布大埔和北區分區委員會的名單,其中17人為前年區選的敗部,有民主派批評做法離譜和屬政治操作。

新民黨兼公民力量成員李梓敬在農曆新年曾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當局在大埔和北區設立分區委員會,「推動」未能在區議會完成的地區工作,民政事務總署隨即「回應訴求」。

在人大通過修訂後,選委會第四界別的民選區議員遭剔走,改由民政事務總署署長委任分區委員會、地區滅罪和防火委員會的2,385名委員,以個人票互選156名代表作選委。

12名建制區選敗部獲委大埔分區會

元朗區議員杜嘉倫辭職 「心照不宣」稱:我哋永遠都係香港人

(獨媒報導)元朗區議員杜嘉倫昨晚宣布辭職,不會參與宣誓,強調即使沒有議員身份,但無論身在何處和任何情況,「我哋永遠都係香港人。呢個身份,(政權)唔可以喺我哋身上奪去。」他提到,在風雨飄搖下,兩級議會已難有作為,加上當局要求區議員必須宣誓,「法律條文苛刻、模糊」,質疑當局可隨意控告違反誓言。

杜嘉倫在昨日已提交辭職信,將在月底生效。他形容,宣或不宣均屬困難決定,稱在權衡輕重下決定「心照不宣」,「希望各同路人明白處境艱難。」他特別提到,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截止報名前夕參選,感謝當日作提名和投票支持自己的街坊,和前年協助自己競選的義工和選民。

杜嘉倫:香港法治已死,公義遠離

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在元朗取得5席,包括黃偉賢、鄺俊宇、麥業成、陳美蓮和杜嘉倫。杜嘉倫形容,在上屆區議會中充滿挑戰,但在重要環節中起了關鍵性作用,但在今屆區議會中則事與願違。

在Facebook 直播中,杜嘉倫又慨嘆,政府大力打擊民主派人士,包括學者、議員、記者、律師、年輕人和普通市民,「入獄嘅入獄,未審先判比比皆是,香港法治已死,公義遠離。」

第四名民主派區議員辭職

【初選47人案】吳政亨今撤回保釋申請續還柙 8天後再上庭

(獨媒報導)47名參與初選的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現時僅11人獲准保釋。被告之一、「三投三不投」行動發起人吳政亨第四度行使每8天進行保釋覆核的權利,今(7日)到西九龍法院再提保釋申請,他撤回保釋申請,並保留8天的權利。《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4月13日下午3時半再訊,期間吳繼續還柙。

吳政亨沒有律師代表,他出庭時向旁聽席人士揮手。他今表示撤回保釋申請,惟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

47名民主派於2月28日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其中15人保釋,惟律政司即提出覆核。現時有11人准保釋,其餘36人不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WKCC813/2021

8.31遊行 黎智英等3人認罪 楊森親自陳詞:我認罪,但不認錯,不會求情

(獨媒報導)繼上周7名民主派在8.18「流水式集會」案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另一宗涉及同類罪名的案件今(7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同樣由法官胡雅文審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元老楊森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被指於前年8.31參與未經批准的遊行,3人今日改為認罪,並作求情,其中楊森更要求親自在被告欄內陳情,獲法官批准。

被告依次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74歲)、港大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楊森(73歲)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64歲)。3人同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在前年8月31日在香港明知而參與一個在違反《公安條例》第13條的規定下而進行、據第17條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楊森在被告欄中陳情,表示「我今日認罪,但不認錯,不會求情。」他尊敬的政治哲學家John Rawls羅爾斯提倡過公平理論、平等自由、公平社會機會,他均十分認同,尤其是公民抗命主張,所以他以公民抗命抗議《公安條例》,因為《公安條例》違反《人權法》、《基本法》第27條所保障的自由。楊森表示,以身試法是因為關注香港的政局,人大8.31「落閘」後,民主大倒退,香港變成「一國一制」,「高度自治毀於一旦」;至今年,特首選舉及立法會選舉改制,「未選已經知道結果」,政府在亂世用重典,大舉搜捕和起訴。

酒吧、卡拉OK業界絕食促復業失敗 葉劉:你哋唔好彩,又要排隊尾

(獨媒報導)酒吧、卡拉OK、麻雀業界週日(4月4日)起在政府總部外輪流絕食,抗議政府拒絕復業,行動今日結束。業界代表今午向特首辦代表遞交請願信,酒吧會所聯會創會會長梁立仁斥當局「大細超」,指復活節假期期間食肆和海灘均人山人海,批評政府逼虎跳牆,「係咪要有人跳樓、引火自焚,政府先識驚?」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亦有到場,她讚揚政府積極回應市民訴求,又一度半開玩笑揶揄:「你哋唔好彩,又要排隊尾。」

梁立仁:遭政府歧視遺棄

梁立仁提到,連日的輪流絕食行動共有四十多人參與,亦有逾幾百名市民簽名支持,盼政府能聽見業界的訴求。他指,業界過去一年共停業超過230日,一眾僱主和員工生活苦不堪言,但政府卻批准其他行業復業。他怒斥當局「大細超」,未有考慮有關業界的需求,認為業界對香港整體發展作出不少貢獻,感覺猶如遭政府歧視和遺棄,反問「咁我哋算係咩?」

14歲少年前年遭警槍傷大腿 認暴動判入教導所留案底

(獨媒報導)前年10月4日《禁蒙面法》通過,多區爆發衝突,元朗有便衣警被示威者包圍,並開真槍射中一名案發時14歲少年的左大腿。少年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今(7日)於粉嶺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少年熱愛籃球,且深感後悔,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終判他入教導所,並留有案底。少年聞判時表現平靜,庭外有親友不禁以紙巾拭淚。

求情指不怪開槍警 受群眾情緒影響才到現場

少年的父母及社工今進入少年庭旁聽,另亦有十數名朋友在庭外守候。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早前索取教導所報告,代表少年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今形容,報告正面,少年有悔意,並表示不怪當日開槍使他受傷的警察,因為如他被一大班暴力的群眾包圍,也一樣會開槍。

駱呈上少年父親的求情信,指少年已深感後悔,保證會痛改前非,望裁判官從輕發落,給予他改過自新、洗心革面的機會。他並呈上少年的證書及獎牌,指他熱愛籃球。

駱續指,少年入世未深,受群眾情緒影響才到達現場,望裁判官能採納報告,判他入教導所接受教導。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考慮到報告內容、案情嚴重性及少年受槍傷等,終判他入教導所,少年並留有案底。

古思堯出獄與陳日君相擁  料下周再入獄:既來之則安之

(獨媒報導)今年74歲、患直腸腺癌第四期的社運人士古思堯,今年1月因侮辱國旗罪成,而被判即時入獄4個月,為他第十度因同罪而遭判監。他今早刑滿出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到場迎接,並與古思堯搭肩相擁。古思堯下星期二還有一案待判,他深信自己很大機會再被判囚,但氣定神閒表示「既來之,則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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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坐監作生活一部分 指持續抗爭才是最大出路

古思堯被指前年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A座與B座地下之間的公眾地區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以聲援當時因六四集會被控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的15名民主派人士。他今年1月被判侮辱國旗罪罪名成立,須即時入獄4個月,今早刑滿出獄。

59年歷史漁光村重建在即 城市日記記錄一磚一瓦:講居民的故事

(左起)城市日記項目負責人張琬婷、建築師羅健中

(獨媒報導)香港仔漁光村重建在即,團體「城市日記」進行「同話漁光村」計劃,建築師羅健中(Chris)及城市日記項目負責人張琬婷(Jollie)希望透過計劃,記錄村內一磚一瓦,讓村民的故事不至消失:「俾居民(搬遷後)睇得返,講返佢哋嘅故事。」

南區唯一房協出租屋邨 載漁民歷史

漁光村是香港島南區的一條公共屋邨,位於香港仔東北部石排灣的香港仔水塘道,是房協於南區唯一的出租屋邨,由建築師阮達祖設計。漁光村於1962年至1965年陸續建成,目的是安置香港仔及鴨脷洲上岸居住的漁民。村內有5座大廈,分為兩期建成。第一期包括白沙樓、順風樓及海港樓;第2期包括靜海樓及海鷗樓。

【12港人】5人完成隔離檢疫出庭 沒有保釋申請 續還柙

(獨媒報導)「12港人」涉偷越邊境罪遭扣留內地,其中8人被判監7個月,上月在內地監獄服刑完畢,即被移交至香港警方。其中7人有案在身,法官下令撤銷他們的擔保,還押懲教所看管。其中5人完成強制檢疫後,今(5日)被解往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案件分別押後至5月3日及5日,控方反對5人保釋,被告亦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候訊。

5名被告精神不錯,多次望向旁聽席,其中張銘裕更向親友點頭,不時與身旁的張俊富交頭接耳,有朋友拉下口罩與他相視而笑。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被帶離被告欄時,均有向旁聽席揮手。有親人在聆訊期間拭淚。

5人均有代表律師,郭子麟由黃錦娟大律師代表;黃偉然由文浩正律師代表;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分別由鄧灝程大律師、朱寶田大律師及鄺展鴻大律師代表。

張俊富(24歲)、張銘裕(21歲)及嚴文謙(22歲)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2月8日,在香港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意圖使該警務人員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案件押後至5月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屆時將處理3人的保釋金是否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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