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8月13日至14日,市民於機場聚集抗議警方8.11開槍射爆少女眼睛。期間《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示威者包圍,4人否認暴動、非法集結、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非法禁錮等5項控罪,案件今日(20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明日將完成開案陳詞,之後會傳召《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出庭作供。
被告依次為:賴雲龍(20歲)、畢慧芬(24歲)、何家樂(29歲)和黃逸豪(29歲)。黃逸豪否認於去年8月13至14日在機場客運大樓一號離境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同日同地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付國豪,並違反他的意願下將他羈留。
首3名被告則否認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以及否認非法及惡意地對付國豪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次被告畢慧芬另否認在同日另一時間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付國豪,並違反他的意願下將他羈留。
控方開案陳詞稱,本案舉證依賴大量網上片段和小量閉路電視影片。機場的閉路電視顯示,去年8月13日晚上11時半,一名穿黑色衣服的人從後拍了付國豪一下,現場集結的群眾隨即開始包圍付。控方指稱,非法集結在此刻發生,而人群其中一名男子身上的衣服、鞋和背包,事後在第四被告黃逸豪的住所被警方搜獲。其後影片拍得有人傳了一包索帶到該男子的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