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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須宣誓 聶德權指須注意工餘言行:唔會放工就冇影響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將於7月1日起,要求新入職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職公務員亦要分階段宣誓及簽署文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時指,公務員在工餘時間亦必須注意言行,「唔會話係你返工嘅時候就有呢樣嘢,放咗工嘅時間就不受影響,你始終都係有公務員呢個身份。」

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於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現職首長級公務員、及職務較敏感的公務員,均須簽署文件或宣誓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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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德權(左一)

聶德權在會上先提到,公務員須政治中立,配合《基本法》第99條及《公務員守則》,對特區政府及行政長官盡責,並不受其本身的政治立場所支配。他又強調,建議公務員宣誓一事與《港區國安法》相關條文相符。

20歲學生剪交通燈電線認刑毀  曾還柙7天  今判120小時社服令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有人發起「三罷」行動,呼籲市民罷工罷課,當日港島有多人被捕。20歲學生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及否認一項襲警罪。經審訊下,裁判官裁定其襲警罪不成立。今(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就刑事損壞罪判刑。裁判官接納感化報告建議,認為被告已知錯,而且曾還柙7天,懲罰已足夠,最終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和下令賠償452元維修交通燈電線的費用。

被告黃錦威(20歲)承認於去年11月12日,在筲箕灣太康街至筲箕灣道交界,損壞行人過路交通燈。

裁判官何俊堯對於感化報告內容正面表示高興,又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已自知犯錯,被告亦得到家人支持,故認為不需再接受感化。感化官又認為,被告較適合社會服務令,以鞏固其法律知識。

被告曾因未能聯絡家人,而未能保釋,被還柙7天。何官指,還柙7天的懲罰已經足夠,故接納感化報告,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和下令賠償452元維修交通燈電線的費用。

案件編號:ESCC2553/2019

阻棍打人 地盤漢襲擊罪不成立  官指福建父子供詞矛盾、有出入

被告梁國偉(左)被裁罪名不成立,在庭外表示「多謝支持」,其女親友獲悉裁決時亦鬆一口氣。官裁決指福建翁顏加星(右)及其子證供存關鍵性矛盾。

(獨媒特約報導)市民去年9月15日到港島區「去港島行街」,其後發生警民衝突。有地盤工人在北角為阻止福建翁持棍打黑衣人而雙方發生糾纏,福建翁聲稱被襲擊被告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崔美霞今日(7月10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並批准其訟費申請。崔官裁決時指,證人顏加星及顏原成證供存在關鍵性矛盾,而且兩人為父子關係,並非獨立證人,而顏加星亦表示自己年老記性差,因此兩人證供不獲接納。

福建翁稱自己被抓傷 被告與其手相隔30厘米

區議員轟海庭道綜合大樓冇時間表 康文署:我哋都唔知可以幾時起好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於2018年 《財政預算案》提出「八十億元推展地區設施工程計劃」,其中油尖旺區將於大角咀海庭道興建綜合大樓。建議已獲上屆區議會支持通過,然而事隔一年,政府部門仍未公佈具體工程進度。多名區議員於昨日(7月9日)的社區建設委員會上要求政府部門提供工程時間表,惟康文署高級行政主任孫佩玲未能承諾,坦言「其實幾時可以起到海庭道(綜合大樓),我哋都唔知嘅」。

根據政府文件,海庭道綜合大樓用地面積約0.59公頃,未有擬建樓層數目及大樓設計圖。當中設施包括體育館、室內游泳池、小型圖書館、社區會堂、母嬰健康院及公眾停車場,涉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民政事務總署、衞生署及運輸署等部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高級行政主任(策劃事務)孫佩玲指,署方已回應去屆區議會的建議,於大樓中增設自修室、多用途副場館及觀眾台,大樓亦增設約120至180個公眾泊車位。

一億工程撥款餘3,650萬 油尖旺區議會通過以參與式預算方式研用途

(獨媒特約報導) 2013年政府推出「社區重點項目計劃」(一億工程),前屆油尖旺區議會通過以5,360萬在炮台街興建「油尖旺多元文化活動中心」,連同其他開支共6,350萬,尚餘3,650萬。油尖旺區議會社區建設委員會今日(7月9日)通過由委員會主席、社區前進胡穗珊動議,以參與式預算方式,與市民商討如何使用該筆餘款。

提出動議的胡穗珊指,參與式預算的理念是與居民分享權利,讓原本一直由區議會主導的社區重點項目計劃,加入市民的直接參與元素。她表示經市民商討後的方案,區議會便應實行。

胡穗珊建議撥款83萬進行研究,將油尖旺區分成四個區域進行研究和討論,區議員可以與計劃聘請的研究員緊密合作,透過商討讓居民了解及決定如何動用剩下的約3000萬,甚至可以舉行公投。

公民黨為初選催票  郭家麒拒評勝算、稱多年來立場堅定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派初選將於本周末舉行,公民黨今日(7月9日)舉行催票活動,創黨黨魁余若薇指初選有賴很多人的努力,包括黃店借出場地,因此「我哋去投票係好基本嘅義務」。而在新界西初選論壇上被多名參選人質疑立場過於溫和的郭家麒重申,自己多年來在所有「重要議案」均立場堅定,但拒絕正面回應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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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新西候選人質疑太温和 郭家麒:盡力去做

戴耀廷批曾國衞「非以常理理解法律」:初選未違《國安法》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派立法會「民主派35+公民投票」(初選)將於本周六及日(11及12日)舉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初選或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操控選舉的條文及《港區國安法》第20、22及29條。統籌初選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批評,曾國衛的說法是「非以常理去解讀本地法律」;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則稱,不能接受曾國衞以「違法」的指控威嚇市民。

戴耀廷:沒有初選參與人提出分裂國家言論

戴耀廷表示沒有機會與曾國衞對話,但批評他的說法「非以常理去解讀本地法律」。戴耀廷表示所有參與初選的人中沒有人提出過分裂國家言論,並未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0條;他強調,《基本法》賦予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若出現否決預算案情況,特首可解散立法會並繼續行使其職能。

戴又強調,參加初選人士和投票的市民都是自主決定參與,指「冇人揸住支槍叫你投票」。此外,初選全部資源都經由本地小型眾籌所得,沒有外國操控,選舉支出亦會由民主動力作為代理人負責計算,確保不會構成違規。戴耀廷表示已通知私隱專員公署,以保障參與者私隱。選民投票時亦需要自行提供住址證明,不會使用過往的選民資料。

夫婦被控擾亂秩序  馬鞍山遭點火燒傷男出庭作供  稱遭罵「返大灣區啦」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各區出現堵路示威,其中馬鞍山一名男子遭淋易燃液體並放火燒傷。事後兩夫婦被指大聲責罵該男子導致眾人圍觀,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兩人否認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今日(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燒傷的男子在屏風後作供,稱遭多人粗口指罵,有女聲叫他「返大灣區」,惟未能肯定兩被告是否就是指罵者。

遭燒傷男子屏風後作供:有人叫我返大灣區

兩被告均報稱為文員,陳海雲(33歲)和鄺耀文(39歲)均否認於去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作出喧嘩及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破壞社會安寧,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控方第一證人為遭淋潑易燃液體並點火的男子,早前控方基於事件的敏感性質及事主擔心人身安全,向法庭申請匿名為「X」。今日「X」經特別通道進入法庭,並獲准在屏風後作供。

「X」供稱,當日從家中出發前往醫院覆診,下午12時半途經馬鞍山港鐵站時,目睹有黑色衣服的人用鎚子破壞設施,遂上前喝止:「喂你哋做乜打爛哂啲嘢?」一名穿黑衫、戴黑色口罩的人衝過來,打「X」的頭,其後轉身逃走,於是「X」追著人群離開港鐵站,跟隨至馬鞍山廣場往馬鞍山公園的行人天橋。

北區區議會設專項撥款 供團體申辦墟市 上限20萬

(獨媒特約報導)北區區議會於1月7日大會上,通過成立「在地經濟及文創工作小組」,小組今日舉行第一次會議。北區區議會主席羅庭德表明,希望舉辦恆常墟市,打破區內店舖及商品種類單一的情況,重振本土製造及文化,促康文署放寬9個地點的墟市租用申請。小組亦通過接受非牟利團體及個體戶申請撥款,舉辦墟市及農墟活動,資助額為5萬至20萬元。

羅庭德稱接團體投訴 指政府場地申請程序繁複

小組成員先選出北區連線張浚偉擔任小組主席,並通過由當然議員、鄉事派陳月明提出的小組職權範圍修訂動議,即小組可就北區的商業、工業、農業、零售業、文化創意產業、服務業及旅遊業等向政府提供建議政策及支援,審批撥款及舉辦研究、展覽、農墟及墟市。

羅庭德建議康文署放寬9個地點的墟市租用申請,包括上水花園第一號、北區公園與粉嶺圍風水池中間空地、粉嶺遊樂場、聯和墟遊樂場、安樂村遊樂場、安樂門街遊樂場、和睦路遊樂場、百福田心遊樂場及百福公園及和興遊樂場,讓團體以「巡迴形式」恆常舉辦活動。

泳會濫租泳線 疑辦牟利泳班 申訴專員促康文署加強規管

(獨媒特約報導)康文署轄下的公眾泳池泳線,2005年起實行「中央分配泳線計劃」,讓泳會優先租用作訓練之用。不過有泳會透過計劃租用大量泳線,舉辦性質與私人牟利類近的游泳班。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斥康文署有至少五項不足,促改革租用機制、設立租用泳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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