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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選戰】新同盟譚凱邦「再戰」 務實本土路線不變

(獨媒特約報導)曾三度參選立法會選舉,一次落敗、兩次退選的新民主同盟荃灣區議員譚凱邦今日宣佈,將參選今屆新界西初選。自稱「務實本土派」的他表示至今立場未變,但不排除手段會隨社會轉向而「進化」。他曾因個人及家人健康狀況而兩度退選,指現時身體情況穩定,有信心能應付選舉工作。

表明會與政權「拗手瓜」 不排除「進化」

譚凱邦表明若自己當選,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又反對立法會向前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追討任期內的薪金;他又提及,要「清算」阻撓議員在立法會抗爭的保安;「一定要趕走班冇票嘅『前黑警』,佢哋一定冇得留低」。他稱不滿有民主派議員支持張舉能出任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高呼:「功能組別嘅民主派議員都係要抗爭㗎,係咪呀?」他重申不會因港版國安法而退縮,會續與政權「拗手瓜」。

自稱「務實本土派」的譚凱邦過往多次曾就敏感議題發聲,他稱立場至今未變,認為「本土派」的政治光譜很闊,從來沒有想過與任何派系的人士「割蓆」。但隨著社會轉變,自己在未來亦不排除會「進化」,「會喺前線,但都會有政策論述。」

香港民研:半數受訪者同意變一國一制  黃偉國:政府只剩下高壓手段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民意研究所今日(6月19日)公佈「我們香港人」計劃中有關一國兩制的調查結果。結果顯示,近8成(78%)民主派支持者認同「一國兩制已變成一國一制」,但有近7成(67%)非民主派支持者反對此說法,合計有一半(50%)的受訪者認為「一國兩制已變成一國一制」。「我們香港人」計劃名譽總監黃偉國指,政府現時除了「恐嚇、高壓手段」,已別無他法讓港人效忠。

調查於本月16日至18日期間進行,共6,655人回應。在受訪的民主派支持者中,僅有不足兩成(17%)人反對「一國兩制已變成一國一制」的說法;而在包括建制派、中間派等的非民主派支持者中,有約2成半(24%)受訪者同意此說法。

黃偉國:藍絲、中間派非盲從政府

「我們香港人」計劃名譽總監黃偉國指,結果反映部分非民主派支持者並非麻木相信政府的說法;港版國安法造成的「告密」風氣、學術自由漸失、中國政府處理武漢肺炎的手法,令他們從現實角度思考「一國兩制會否變成一國一制」。他又指,政府現時盡力以不同「表面功夫」,如要求學校在升旗禮時唱國歌等方法,令港人效忠政府,反映了政府除了「恐嚇、高壓手段」,已別無他法。

設計師認住所內無牌管無線通訊機 否認管攻擊性武器8月預審

(獨媒特約報導)26歲設計師被指於去年9月在北角的家中,藏有彈叉、彈珠及無線電通訊機等物品,今日(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但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押後至8月27日作審前覆核,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6歲的邱俊軒否認於去年9月30日,在北角某單位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彈叉、彈射器、彈射器組件及多顆彈珠,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但承認於同日同地無牌而管有一個無線電通訊機。

控方原稱政府化驗所需要7星期準備報告,申請押後聆訊,惟主任裁判官錢禮敦促應盡早完成報告。控方稱會「盡快」處理,反被錢官質疑「盡快」是指何時。控方回答稱,預計需時4星期準備報告,其後又改口稱需時5星期,錢官准控方在7月24月前提交報告。

案件編號︰ESCC500/2020

記者:何嘉茵

12.22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 3男全遭加控暴動罪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2月22日,網民號召於愛丁堡廣場舉行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期間有人疑拆掉旗杆的國旗,警方到場制服示威者,兩名男子涉拉扯一名被捕者,3人最終同被制服,被控襲警、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今日(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3名被告全被加控暴動罪,其中一人改控「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案件押後至8月21日,等候控方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合併審理。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20歲學生蕭子峰原被控一項襲警罪,今被加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蕭於去年12月22日,在愛丁堡廣場大會堂低座外,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以及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34135。

另案兩名被告為學生陸家裕(20歲)和無業的梁嘉偉(21歲),同被加控一項暴動罪,指兩人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首被告陸家裕另被控「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 。控罪指陸於同日同地,在蕭子峰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後,知悉或相信蕭就該罪行有罪時,把已被警員53734制服的蕭拉走,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蕭。

次被告梁嘉偉另被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同日同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58747。

【立會選戰】工黨僅派吳敏兒戰新西 郭永健棄新東

(獨媒特約報導)工黨主席郭永健今日宣佈退選新界東,稱要放下個人得失,以民主派「35+」為首要目標,意味著工黨只會派出吳敏兒出選新界西。吳敏兒形容自己為「黑夜中的螢火蟲」,指無論未來變成怎樣,都會與港人「齊上齊落」。

吳敏兒:已放棄居英權 甘當「黑夜中的螢火蟲」

吳敏兒的競選口號為「勇氣不滅 如火重燃」,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2016年因「宣誓風波」而被褫奪議員資格的劉小麗、屯門區議員林明恩及林健翔今日亦有現身支持。

吳稱,香港人在過去一年經歷許多痛苦,但正因種種經歷,自己才會「愈強」。她稱已放棄居英權,望與市民成為「命運共同體」,「齊上齊落」,在國安法壓境下盡力捍衛「香港人」的身分。她又形容自己為「黑夜的瑩火蟲」,雖然不能預視未來,但會靠信心堅持下去。

罷工公投數字未必如預期 吳稱工會勢力已壯大

41歲文員認從後踢警候判 官:警員工作困難望得到尊重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29日,有網民號召於銅鑼灣舉行「全球反極權大遊行」,警方要求人群離開,期間41歲文員涉從後腳踢警員,今日(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襲警罪,押後至7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提醒被告,所有判刑選項都會考慮,包括判處即時監禁;又稱警員工作困難,會希望得到市民尊重。

文員廖德輝(41歲)承認於去年9月29日,在銅鑼灣怡和街英光大廈地下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10824,獲准保釋候判。

辯方呈上兩封求情信,其中一封來自會計師樓老闆,第二封為被告親自撰寫。辯方指被告有悔意,當日只是一時衝動而踢警員,強調被告並無預謀,希望裁判官同時考慮被告的家庭背景,從輕發落。

主任裁判官錢禮指出,當時警員並沒有看到被告犯案,只不過看到被告和其距離較近,案件中警員亦無受傷。錢官接納以被告的品格不會再犯同類行為,考慮到被告有悔意,犯案是一時衝動,故下令先索取報告以考慮判刑。錢官表示,警員的工作有困難,他們需要維持法治、治安,確保市民能夠自由行動,強調警員應該希望得到「你和我」的尊重。

便衣警撞人後不慎跌倒  22歲女遭亂告襲警  今獲撤控感觸落淚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三罷」,22歲女子在紅磡理工大學校園內,遭一名自己不慎跌倒的便衣警一口咬定襲警,事隔逾5個月遭起訴。案件今日(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時,控方撤回控罪。辯方透露早前得到一段影片,證實被告從沒有接觸過該疑似警察人士的身體,與控方指稱的案情「完全不相同」。

從事市場推廣的曾曉慧(22歲),原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理大近陳麗玲樓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署警長‘A’。控方今撤回控罪。裁判官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由於金額超過3萬元,超出裁判官可批出的款項上限,控辯雙方需自行商討,否則須交由區域法院評定。

辯方透露,找到一段影片能清晰拍得案發情況,一名相信是警員的人用後肘撞到被告,被告未有轉身或望向後方,但是該疑似警員的人自己向前跌底,隨即亮出警棍,邊坐在地上邊指住被告。辯方要求法庭記錄,被告從無接觸過該名疑似警員的身體,後來卻被控襲警罪,至今天才獲撤控。

【立會選戰】黃之鋒「重要宣布」岀戰九東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換屆選舉九月進行,民主派初選提名期本周開始。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昨晚在社交網站稱將有「重要宣布」;今日,他表明將以一人名單參加九龍東初選及收集提名。曾因被DQ而無法參與上屆區議會選舉的黃之鋒表明,即使面對再被DQ的風險,仍希望再次參選,透過市民選票量化社會對國際戰線的支持,以增加國際戰線的認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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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梁凱晴、黃之鋒

黃之鋒:以選票取得民意授權 增加中共清算成本

商人認6.12搬鐵馬囚兩周  控方:應考慮在場者暴力  申請加刑遭駁回

(獨媒特約報導)33歲商人早前承認在去年6月12日參與非法集結,在月初被判處即時監禁兩星期。控方就刑期提出上訴,質疑裁判官沒有考慮其他人士的暴力行為,更稱「純粹根據控方經驗」要求判處2個月以上的刑期。今被裁判官駁回,指被告參與度低,不能將其他人的行為加在被告身上,判處即時監禁已具阻嚇性及懲罰性,反問控方「仲有咩可以嚴重啲?」

控方指,裁判官林子勤在判刑時,過分着重被告的個人行事,沒有考慮現場其他人的暴力行為,三個星期的量刑起點明顯不足。控方強調,被告已知現場有暴力行為,更有人投擲雜物如雪糕筒,認為其他人的暴力行為同樣為重要考量,質疑以三星期以上的量刑起點有錯誤。

林官認為,控方的説法是將其他人士的行為加諸被告之上,更指出已經判處被告即時監禁,質疑「仲有咩可以嚴重啲?」 控方回應,稱重點在於刑期的長短,「純粹根據控方經驗」應判處最少兩個月的監禁,才具有阻嚇性。林官駁斥,不能因控方的經驗而判刑。

辯方則認為,林官月初的判刑已判處具有阻嚇性和懲罰性的即時監禁。雖判詞簡短,但不代表裁判官沒有考慮辯方以上提及的原則。辯方強調根據以往案例,即使是上訴庭亦指出非法集結沒有判刑標準,反問控方為何不是三星期或一個月。

【港版國安法】居港無戶籍國民難返台灣  民主黨促放寬居留限制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黨荃灣區議員賴文輝、中華僑聯海外顧問李嘉華和「僑港無戶籍國民權益小組」今日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請願。賴文輝指,台灣的「無戶籍護照」與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類似,同樣是無居留權的旅遊證件。他促請台灣參考英國做法,特別處理居港「無戶籍國民」的居留申請及提供適切協助。

台灣「無戶籍國民」指擁有中華民國國藉、但未有台灣戶籍的人士,包括在海外出生但父母其中一方為中華民國國籍,或昔日旅居海外獲華僑身份者。賴文輝指,是次為居港無戶籍國民在回歸後首次向台灣當局請願;他不會臆測台灣當局的反應及意見,惟因應港版《國安法》實施,考慮到「無戶籍國民」比一般香港人更難返台,他建議台灣當局放寬「無戶籍國民」的居留限制,將其停留日由3個月延至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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