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2月9日凌晨有示威者於旺角堵路,期間一名18歲巴基斯坦裔學生涉「私了」持不同政見人士,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日(6月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接受12個月感化令。
官指被告有智力問題 影響對事情的思考
18歲的被告HAMAAD MAHMOOD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去年12月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襲擊男子陳大鵬。
裁判官何俊堯判刑時指,被告行為不能接受,襲擊沒有武器的第三者直至他失去知覺仍繼續,因此要考慮有阻嚇性的刑罰。但鑑於被告認罪及沒有犯罪紀錄,另外心理學家的報告亦指出被告有智力問題,對事情的思考及考慮後果方面有影響。何官又指,被告已還柙近4個月,「還柙後已經上咗一課」,但就情緒管理方面仍需要加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