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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六四晚旺角開花  3人涉堵路掟雪糕筒遭起訴  官斥暴力事件傷人心

(獨媒特約報導)六四屠殺事件踏入第31週年,維園悼念晚會史上首次被禁,市民周四晚(4日)轉往全港各區「遍地開花」。旺角市民聚集期間,有人一度用膠欄杆和雪糕筒堵路,大量便衣警衝出施放胡椒噴霧,波及在場市民及本網記者,衝突期間有警員遭硬物擊中而頭破血流。3名男子被當場拘捕,分別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和襲警罪,案件今日(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一人因留院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8月3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依次為送貨員劉雨釗(55歲)、無業的曾子良(55歲)及學生曾勁麟(21歲)。首兩名被告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指他們在6月4日於旺角亞皆老街與砵蘭街交界用障礙物堵路,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曾勁麟則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日同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A’。控方一度表示反對被告擔保,但其後同意施加嚴苛條件下准許保釋。

次被告曾子良仍留院,其案件押後至6月10日或出院後再提堂,期間須交由警方看管。首被告劉雨釗和第三被告曾勁麟分別獲准以5,000元和3,000元保釋,曾的妹妹另以3,000元作人事擔保。兩人不准離港、須守晚上9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禁足案發地點一帶及居於報稱住址。劉須每周報到一次;曾則每周報到3次。

大專學界集會抵抗惡法 吳靄儀:極權在自由人前會變脆弱

(獨媒特約報導)港版《國安法》和《國歌法》即將在本地落實立法,大專學界昨晚舉辦「惡法將至 烽火再起」集會,逾百人參與。前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公民黨吳靄儀認為港人已「脫胎換骨」,擁有自己的主體性,寄語港人「做自由人,極權就會變到好脆弱!」

昨晚6個大專院校學生會發起聯合集會,會上回顧上年運動至今的的啟示,亦討論港版《國安法》落實後對香港的影響。逾百名來自不同院校的學生參與,集會在「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的高呼聲落幕。

吳靄儀、戴耀庭對香港前景樂觀 相信抗爭終勝利

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庭、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昆陽等均有出席集會。吳靄儀認為,香港人比起2014年或以前「已經是脫胎換骨的人」,每個人均會自發進行抗爭。她以今年六四悼念活動作例子,稱「冇打壓只會同過去一樣」,但今年「遍地開花」卻變成了只屬於港人的六四晚會。她坦言,法律界對港版《國版法》的條文感憂慮,因現時尚未知道法律落成後將會如何審理,擔心會嚴重影響香港的法制。吳寄語港人要做個「自由的個體」,指「做自由人,極權就會變到好脆弱!」

譚文豪被跟蹤:「港版國安法」實施後或直接「打包上車返大陸」

(獨媒特約報導)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今日舉行記者會,回應昨晚被跟蹤一事。他表示日後如「港版國安法」實施,「國安」大可明正言順跟蹤,甚至將他「打包上車。」譚文豪認為兩人肯定不懷好意,甚至懷疑兩人是「踩線」,了解其出行習慣,指駕電單車的自己會否「被意外。」

譚文豪表示上周已感覺被跟蹤,初時以為是便衣警員,他未有改變出行習慣,繼續駕駁電單車,並將電單車放在立法會附近。昨日晚上,他經過金鐘連儂場時看到兩名一前一後跟蹤他的人士,並沒刻意理會,但當他過馬路後回首時,看到其中一人以手機拍攝他。譚文豪表示當時立即上前,問「你做乜影我?」但該名操大陸口音人士否認,亦指自己不是警察或記者,只表示「無影你相」,但同時不斷刪除手機中拍攝譚文豪背影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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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麗苑法團再拒開業主大會  主席遭居民包圍 報警稱被非法禁錮

(獨媒特約報導)曉麗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主席為前任觀塘區議員、監警會前成員蘇麗珍。有居民不滿法團透明度低,早前收集了超過10%業主簽名,要求重選法團,但事隔兩個月,蘇一直以限聚令為由,未依例於14日內召開業主特別大會。上週四(5月28日),蘇麗珍無故宣佈常務會議流會,即有過百居民不滿包圍她,最後她定於昨日(6月5日)下午再開會。昨日會議結束後,她再度遭包圍,居民要求她於屋苑球場召開業主特別大會,惟蘇「錄音機」式重覆稱需要跟其他委員討論。蘇最後由10多名軍裝警員護送離開並至其住所門口,期間有警員向居民舉起胡椒噴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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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請假旁聽常務會議被拒 批政治操作

涉11.16旺角掟汽油彈  15歲少年被控暴動縱火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6日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15歲少年涉嫌向路面投擲汽油彈,與另一名地盤工同被控暴動罪,案件今日(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擬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審理,需時準備相關文件,押後至7月15日再訊。兩被告獲准保釋。

24歲地盤工與15歲少年同被控暴動及蒙面

被告依次為:地盤工葉家明(24歲)和15歲男生,兩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以及各自被控違反《禁蒙面法》。男生另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控罪指,兩人於去年11月16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以及各自在非法集結中使用口罩蒙面。15歲男生另被指控同日於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將汽油彈扔到路面,損壞了路面或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產;以及保管一個扳手。

辯方替15歲少年申請匿名,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任何人不得報導少年的身份及可令人識別其身份的資訊。

首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次被告獲准以2,500元保釋,其母親另以2,500元作人事擔保。兩人均不得離開香港、須禁足案發一帶、守宵禁令及每周報到一次。

中五生涉藏有機混合物液體及噴漆遭起訴

青年認11.11鴨脷洲堵路稱不滿政府  官:表達意見另有方法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21歲青年涉在鴨脷洲用垃圾筒和膠圍欄堵路,今日(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並求情稱因為不滿政府而犯案。裁判官指表達意見可以有其他方法,並下令索取感化官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袁兆峰(21歲)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對自然環境及人充滿熱愛,現就讀IVE園境建築高級文憑課程,計劃畢業後銜接學士學位課程乃至碩士課程,將來成為園境建築師。辯方又指,被告缺乏社會經驗,之所以犯案,是源於對政府的表現不滿,故用了堵路的方式表達意見。辯方籲裁判官考慮涉案行為未有導致意外和受傷,被告事後亦感到後悔,願意向受影響的人致歉。

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在馬路中心投擲物品會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質疑表達意見可以有其他方式,不過亦向控方確認,受影響的道路非主要交通幹道。

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早上9時45分,警方接報到達鴨脷洲橋道近鴨脷洲徑交界,目睹有4名人士用垃圾、垃圾筒和塑膠圍欄堵塞馬路,面積為6米乘3米。包括被告在內的4人目睹警車後,始四散逃跑,其後警方在一名不知名途人的協助下,終截停及制服被告。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六四31】行為藝術重現「坦克人」畫面 發起人:六四是港人對抗極權之始

(獨媒特約報導)1989年6月5日北京長安街上,一名男子孤身阻擋解放軍坦克車隊前進,成為國際著名的「坦克人」畫面。31年後的6月5日,4位行為藝術家,包括設計師陳嘉興及亞洲民眾戲劇節協會主席莫昭如,雙手持膠袋,默站於金鐘政府總部及駐港解放軍總部外,重現當年「手無寸鐵人民與強大武力政權」的對比場面及不屈精神。

政總、解放軍總部外重現「坦克人」場面 途人駐足觀看

陳嘉興一行人首先到金鐘政總外添馬公園默站近1小時,然後到旁邊的解放軍總部前重現「坦克人」場面。烈日當空,仍有不少途人駐足觀看,亦有畫家到場將四人的身姿描繪下來,亦有孩童加入畫畫。途中曾經有警員到場查詢,「係簡單嘅藝術咋嘛?」,確認4人只是默站後便離去。他們隨後轉到西環中聯辦,惟門外有警員駐守及水馬圍封,默站的計劃因而作罷。

《5月35日》後記

(話說在前頭,含少量劇透,想於還有直播前出文,沒有校對,抱歉!)

《5月35日》(庚子版) 由六月三日晚上九時半直播至六月六日凌晨,我知道當此篇文章出的時候,直播大概已經結束了,對不起!不過讀者可以留意六四舞台的 Facebook,在六月或八月人大常委會通過國安法實施前,你們一定會有機會再於舞台上看到的。

《5月35日》的故事非常簡單,四個角色,老公阿大、老婆小林、沒有出場的兒子哲哲、以及阿大的中共幹部細佬。再簡單而言, 《5月35日》描述的是極平凡的六四故事,描述天安門母親的事,描述維穩的姿態。當中對比自然是非常明顯,以幹部走後門的兒子比以實力進大學的哲哲,勇武的天安門母親比懦弱的天安門父親,鳴而死比默而生。

立法會帳委會盤問 足總前言不對後語遭狂轟

(獨媒特約報導)審計署早前發表報告,揭露足總的管治「亂晒龍」,包括轄下的審計委員會有長達4年半沒有開會。立法會帳委會第二次召開相關聆訊,足總主席貝鈞奇及總幹事再次前言不對後言,遭議員狂轟。

足總的審計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規定,每年需至少召開4次會議,及會議法定人數為2人,委員會的人數則為3至5人。審計署早前的報告發現,該委員會由2015年2月13日至2019年6月30日均沒有開會,2015年7月起更只有1名成員。

審計署更揭發,在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間,審計委員會主席兼任組織發展委員會主席和會員委員會委員,《有線新聞》的「新聞刺針」調查報導證實,該名委員為足總董事兼前廉署防貪處助理署長許定國。

地區足球隊年花千萬 表現不達標 謝偉俊斥奉旨攞錢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帳委會今早開會,續討論審計署署長第七十四號報告書,即「通過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體育部分)為體育發展提供資助的管理」。有議員不滿地區足球隊的表現不達標,謝偉俊炮轟民政局監管不力,和奉旨攞錢。

體育專員楊德強死撐稱,「的確有很多改善空間」,但認為投放的資源產生不少良好的效果,如培訓了不少年輕球員和有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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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體育專員 楊德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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