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前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襲擊署理總督察劉泳鈞一案被判罪成,他前年申請上訴,法庭今早判上訴得直,撤銷吳文遠的控罪及監禁刑期。
案情指,吳文遠在2016年9月4日在中區羅便臣道高主教書院的票站外,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一行人投擲「臭魚」三文治,對方當時彎腰避過,三文治擊中梁背後的劉泳鈞。法官邱智立宣布裁決後,旁聽人士拍掌歡呼「有天理」。判詞中指出,法官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吳文遠觸犯了普通襲擊罪。法官又對控方擁有足夠證據,而不直接控告吳文遠襲擊梁振英感到大惑不解,卻控告他襲擊劉泳鈞。
在裁決後,吳文遠表示感到驚訝,稱很久沒有如此正常的判決。他質疑律政司檢控自己是政治決定,並且選擇不把梁振英列為「第一受害人」。
社民連成員黃浩銘、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和曾健超等到場聲援。吳文遠強調,當日示威是為貧窮及基層長者發聲及爭取全民退休保障,重申是無怨無悔,「能夠為無權者奮鬥抗爭,是我的光榮。挑戰腐敗的威權制度,我無悔無懼。」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派與建制派席數接近的深水埗區議會,今早1月15日會上,民協譚國僑要求討論梁振英UGL案並獲過半議員同意,但區議會主席張永森拒絕批准加入議程。民主派11名議員加上獨立甄啟榮提出譴責動議,但又不獲准在昨日會議(3月5日)上提出,兼遭張永森發出律師信。民主派昨再提出動議修改會議常規,通過後第三度遭主席禁止,民主派離席抗議,會議流會。
今年1月15日深水埗區議會會議,民協原提出在會上討論梁振英UGL案,被主席張永森拒絕列入議程。當日譚國僑根據會議常規第13(2)條「如果得到超過半數出席會議的議員同意,則主席可在會議開始前和會議期間,批准加入某一個議程項目或更改議事項目的次序。」,加入討論梁振英UGL案並獲在席議員通過,但張永森卻以「主席有權可以批准,亦有權可以不批准即席加入議程討論」為由,拒絕加入議程。
右起:香港龍窯關注組副主席:劉琬珊、楊雪盈
(獨媒特約報導)屯門區議會今早舉行大會,其中一項議程為討論屯門中公屋發展。房委會建議選址區內五幅土地發展公屋,當中一幅位於顯發里而南的土地鄰近三級歷史建築龍窯。香港龍窯關注組擔憂工程規劃對龍窯帶來不可逆轉的影響,於今早向屯門區議會主席梁健文遞交請願信,促請區議會關注「屯門中公營房屋計劃」所帶來的影響,並要求全面保育龍窯。多名民主派區議員亦於會上發言,支持保育龍窯,促請政府重新審視建屋計劃。
多個傳媒工會、組織及機構,今日(3月5日)就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的《公開資料》諮詢文件,提交意見書(意見書),提出多項建議和回應。傳媒工會及組織均認爲,政府應盡快訂立一套全面的《公開資料法》,並建議成立一個由專業人士領導和有獨立執行權力的資訊專員公署。
法改會轄下的公開資料小組委員會於去年12月推出《公開資料》諮詢文件,邀請公眾提出意見,儘管公眾要求延長諮詢期,但法改會仍然維持三個月的諮詢期,諮詢期並於今日屆滿。意見書批評,諮詢文件將現行的公開資料制度形容為「有效」和「符合成本效益」,但觀乎投訴的數字連續4年錄得新高,可見上述對公開資料制度的形容實為誤導。
過去曾有記者引用《公開資料守則》,花數百天向公共機構索取關乎公眾利益的資料,甚至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均不得要領。公職人員無視申訴專員命令的情況亦時有發生。小組委員會卻正提出一項很大程度反映現行《公開資料》制度的立法建議。
傳媒工會、組織建議成立一個由專業人士領導,有獨立執行權力和清晰權責的資訊專員公署(Information Commission),負責監察各公共機構實施法例的情況。公署應由一個獨立和有充分代表性的機構監督。
意見書其他內容重點如下:
(獨媒特約報導)屯門區議會今早開會,發展局向議員推銷「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在議程開始時,守護大嶼聯盟成員舉牌抗議,高呼「不要填海,反對明日大嶼」,區議會主席、民建聯梁健文一度宣布休會,更召喚保安和報警處理,嶼聯成員最後自行離開。
在會議開始前,民政處安排示威人士到屯門政府合署地下抗議,但守護大嶼聯盟則要求在會議室內向負責簡介項目的發展局副局長廖振新遞信,被民政處拒絕。
廖振新進入會議室後,守護大嶼聯盟成員隨即抗議及要求對方接信,梁健文要求他們在會議室外遞信,並宣佈休會。民建聯區議員葉文斌、巫成鋒及曾憲康等人乘機發難,斥示威人士浪費時間及促嶼聯成員離開會議室,他們更在 Facebook 進行直播指有人破壞議會秩序。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至二的旺角騷亂中,梁天琦、李諾文和林傲軒均有一項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名需接受重審,綽號「美國隊長」的容偉業被控煽惑非法集結、暴動及襲警共7項罪名。代表首被告梁天琦的大律師馬維騉結案陳辭指,梁當晚唯一的目的是保護市民,黃台仰發指令前,他曾反問黃:「衝?點衝呀?」馬直言,梁最終跟從黃的指令衝向警方是愚蠢及無盤算,可見梁沒有蓄意使用武力。馬呼籲陪審團思考,當晚的梁天琦是否「好似面對緊高牆的雞蛋?」
辯方:梁天琦當晚非為拉票
代表首被告梁天琦的大律師馬維騉今作結案陳辭。控方上星期結案時直指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當晚的行為是為了量化自己的支持度。馬反駁指,控方的說法完全曲解了梁的供詞,梁作供時多番強調,不想利用小販的民生議題去拉票。馬指,梁當晚約9時便到達砵蘭街,但是直至氣氛緊張的時候才穿上藍色本民前外套。
多名警方證人供稱,因為當晚有大量人群阻塞馬路,警方才會計劃採取行動開通馬路。馬重申,這是「雞先還是蛋先的問題」,但是西九龍交通部高級警司陳國基及署任總警司丘紹箕從無現身法庭作供,大家無從得知當晚是警方封鎖道路在先,還是人群阻塞馬路在先,因此控方無法確立「市民聚集導致交通嚴重阻塞」的說法。
(獨媒特約報導)理大學生在去年10月闖入理大管理層辦公室,不滿校方收回民主牆管理權。理大早前完成紀律調查,四名學生分別遭重罰停學、退學及社會服務令。多個民間團體下午到理大民主牆抗議,不滿理大打壓學生,重申學生抗爭有理,要求收回裁決及對學生和香港人道歉。
針對理大校董會成員劉炳章指,參與行動的學生的行為如同黑社會「刮友」,示威人士在場高叫「劉炳章,黑社會,共產黨,黑社會」。示威人士又重提在2012年時,劉炳章曾參與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流浮山舉行的小桃園飯局,和疑似黑社會成員食飯,「劉炳章衰過黑社會」。
理大學生會在去年9月底,藉雨傘運動四週年,將校內的民主牆裝飾成連濃牆,但理大派人遮蓋民主牆,並聲稱民主牆是由校方管理。理大學生會和多名學生在10月4日衝入李嘉誠樓,要求管理層交代,引起衝突。校方在去年11月展開紀律調查,日前公佈結果,前學生會會長林穎恒遭勒令即時停學一年,碩士系碩士生何俊謙更遭勒令退學兼終生不獲理大取錄;理大校董會學生代表李傲然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前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鄭悅婷則被判社會服務令60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