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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至二的旺角騷亂中,梁天琦、李諾文和林傲軒均有一項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名需接受重審,「美國隊長」容偉業被控煽惑非法集結、暴動及襲警共7項罪名。首被告梁天琦被拍得案發當晚用擴音器發言,提及楊岳橋、社民連、人民力量及工黨等,梁當時說「快啲叫佢哋call返30條友出嚟保護市民啦!」梁今供稱,如果考慮現場形勢,以及他與楊岳橋和泛民的關係,便不會覺得他是呼籲他們前來旺角。
梁天琦:當時理解非疏通馬路「咁簡單」
在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的盤問下,梁天琦承認他的目的是不讓警方驅散不願離開的市民。控方引用梁的廣播發言「如果唔願意屈服喺公安同城管下嘅,就留喺度,我哋本土民主前線會一直留喺度」,質疑梁鼓勵人留下來對抗「城管」及「公安」。梁否認呼籲市民「留低」,亦否認是「對抗」,「我希望佢哋留低做佢哋本身做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