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保安局擬修訂《逃犯條例》,容許將逃犯引渡至內地、台灣等地受審。台灣政黨時代力量今日召開記者會,憂慮修例威脅在港台人的人身安全,並反對港府借修例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份。
是次修例起因是港人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事後逃回香港,但因兩地沒有引渡協議,未能送陳回台受審。由於謀殺事件於台灣發生,香港警方無法控以謀殺罪,只能控告陳洗黑錢罪和盜竊罪。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指,修例令每年200多萬到香港旅遊、經商、求學的台灣民眾或變成「李明哲第二」,日後將會因為在台灣發表的言論,在身處香港時被引渡到中國受審。徐永明憂慮此舉造成寒蟬效應,不只影響香港的民主,也影響台灣的民主。
保安局稱引渡不適用於政治案件,但時代力量陳惠敏指,艾未未於2010年因涉嫌逃稅被關押、桂民海因交通事故被捕、以及林榮基因違法售賣書籍被捕,反映中國政府可以隨便羅織與政治無關的罪名。她指香港一旦通過修例,就能輕易將犯人送到中國處理。
陳惠敏指,在李明哲事件發生後,時代力量曾問陸委會在中國被囚的台灣人情況,但陸委會稱只知道人數,不知道他們被關在何處、有何待遇,「這樣司法高度不透明的國家,我們竟然假裝跟他以法論法,這是非常可笑的事情。」
促台灣政府、政黨表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