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有人築路障堵路及與警方對峙,衝突期間警方在附近截查3部車輛,搜出大量行山杖、鋼珠、頭盔和戰術背心等物品。其中10人被控串謀暴動,7人去年承認交替控罪的串謀非法集結罪,判囚9至12個月,另外3人早前亦承認串謀非法集結等罪,今(2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練錦鴻強調,「合謀參與者的刑責與參與者相等」,3人雖非於暴動最激烈中心被捕,但憑其衣著裝備,可見他們「有備而來」協助及加入其他示威者,為其助勢,行為雖不同,但目的一致、罪責相同,又批評示威者對「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自由和平社會聲譽帶來負面影響」。就同案被告被另一法官判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練錦鴻指他「拜讀該位博學的同袍的判刑理由時」,發覺他無解釋相關原因、亦無提及本案其他較嚴重的行為,如縱火和擲汽油彈,認為本案適合量刑起點為3年監禁,並因應各被告認罪,判監25至30個月。有親友聞判後拭淚,有被告亦雙眼通紅。
3名被告為:潘世傑(現30歲,機械技工)、羅雅婷(現46歲,無業)及區曉鋒(現40歲,機械技工)。3人否認一項「串謀暴動」罪,但承認一項交替控罪「串謀非法集結」;潘世傑及區曉鋒另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羅雅婷則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支金屬棒,獲存檔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