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內地中秋國慶長假臨近,警方5個總區進行聯合行動打擊的士濫收車資、拒載,以及白牌車非法截客取酬。警方指出今年首8月,針對的士濫收車資和拒載的投訴已達2,700宗,比疫情前全年總數還多,又形容「少數害群之馬」影響業界聲譽及香港國際形象。在上周放蛇行動,警員於尖沙咀登上的士前往迪士尼,本來200元的車資,司機疑按下咪錶附加費,最終收近800元。警方否認因「小紅書」投訴增多而採取行動,不過在記者會上,警方特別以普通話和簡體字向旅客呼籲,稱如發現「亂收車費或故意繞道行駛」,可記下司機資料及聯絡警方。
警方交通總部警司聶凱鵾在記者會上表示,十一黃金周即將有大批遊客訪港,為了提升公共交通服務質素,及改善旅客體驗,警方由上周五(22日)起,一連兩周進行行動,打擊的士濫收車資和拒載,以及「白牌車」的問題。
【獨媒報導】希慎為銅鑼灣利園一帶的大業主,在區內擁有多項物業包括希慎廣場以及正進行工程的前加路連山道機電工程署用地等。希慎興業有限公司向灣仔區議會提交「利園區街道景觀提升工程計劃」文件,擬在利園一帶更換行人路地磚、欄杆、交通路牌、燈柱及食環署的垃圾箱等。周二(9月26日)會上,警方代表盼日後地磚「唔可以咁輕易拆得走」,而垃圾桶和欄杆則需要容易移除,以便警方在大型人群活動時搬走。
希慎:為大眾打造精緻獨持的街頭漫步體驗
「利園區街道景觀提升工程計劃」由希慎興業提出,擬議工程範圍北至啟超道,東至恩平道,西至利園山道,南至加路連山一帶,包括白沙路、蘭芳路、希慎道、開平道、新寧路、禮頓道及現正興建的加路連山發展項目。方案包括更換地磚、燈柱、欄杆、路牌和垃圾桶,預計2024年分階段動工,並於2026年至2027年完成。
【獨媒報導】西九柯士甸道地盤早前發生致命工業事故,兩名工人疑吸入沼氣昏迷,至翌日才被發現困在地底死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明,當局必定追究責任到底,並且不只限於分判,「一路追到大判」:「我理解大家擔心,會唔會喺地盤工作,或者呢啲咁嘅工程工作,係有分判制度,會唔會大判一路判落去,連個責任都判走埋,呢個唔會㗎!」
位於柯士甸道西1號上周六(23日)發生致命工業事故,兩名工人為圓方商場冷氣系統更換地下水冷喉管,懷疑吸入沼氣暈倒,家人未能聯絡,致翌日早上才能聯絡僱主,始揭發事件,二人送院後死亡。孫玉菡昨日確認涉事現場屬密閉空間,按條例事先作風險評估及作出防護。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早在滅罪委員會會議後表示,暫時以《職安健條例》拘捕一名62歲判頭,正全力搜證,因為事故非常嚴重,不排除用其他罪名拘捕,例如考慮誤殺罪。
(獨媒報導)「光城者」被指策劃在公共設施發動恐怖活動,案中主腦、19歲青年早前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另外5名案發時15至19歲的男女則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其中4人已完成判刑,餘下2人則尚待求情及判刑,另有一名同案被告尚未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將3人一併押後處理,同時提醒被告不要對判刑有不切實際的期望。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將於11月11日判刑。
目前4人已判刑 餘下3人押後至11.11處理
中三男學生何裕泓(被捕時17歲,現19歲)承認《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另外5名被告承認《刑事罪行條例》下「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分別為:中六女學生郭文希(被捕時18歲,現20歲)、中四男學生歐文(被捕時19歲,現21歲)、姓陳男學生(被捕時15歲,現17歲)、姓羅男學生(被捕時15歲,現17歲)及中五女學生蘇穎貞(被捕時18歲,現19歲)。
其中歐文早前被判監5年8個月,陳姓男生、羅姓男生及蘇穎貞則被判入教導所。
今天出席提訊的是尚未判刑的何裕泓和郭文希,以及另一名尚未答辯的被告陳凱量(24歲,司機)。控方代表為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以及高級檢控官吳加悅。
【獨媒報導】長沙灣李鄭屋邨在今年9月9日,舉行業主大會就優化升降機進行議決,揀選了回標價第二高的標書,價格為4,860萬,比最低價高出近1,600萬。居民不滿,9月12日在邨內遊行抗議,20日更一度包圍法團辦事處,需警方到場。法團則於9月19日發出聲明稱深表歉意,將安排10月14日再舉行業主大會重新議決。不過法團昨日(9月26日)又反擊,到警總請願,指控部分居民及前區議員為「圍標」集團。
本月初7月日的「黑雨」後,李鄭屋邨道德樓四部升降機𨋢槽水浸,雖經搶修後兩部高層升降機回復運作,但兩部低層升降機仍失修,導致15樓或以下的居民需行樓梯上樓。9月9日法團換屆及就優化邨內36部升降機揀選承辦商,結果由工程回標價第二高、現時屋邨的維修養商「東哲電梯」中標,價格為4,860萬,首三年維修費則為725萬,比最低的回標價3,008萬高比逾1,800萬。
事件引發居民不滿,9月12日有居民在邨內遊行,16日更有居民到法團委員謝金枝單位外,要求交代損壞多日仍未修妥的升降機維修進度,謝金枝當時報警投訴。9月20日,逾百名邨民包圍業主立案法團辦事處示威,需警方到場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