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8月11日的尖沙咀警民衝突中,共有16人被控非法集結,1人被控暴動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度提堂。辯方在庭上投訴,案中的3名女被告在8月被押送至法院作首次提堂前,在法院的地下羈留室遭受全裸搜身。律師團隊已開展披露程序,以索取當日的閉路電視影片和庭警的當值紀錄。
逾半數證人未錄口供 控方申請再押後
控方表示,案件共涉及89小時的網上影片、6小時的警方影片及90小時的閉路電視錄像;證人共94名,其中41名證人已完成錄取口供,但仍有53名證人未處理。此外,控方亦需要檢驗34個手機及現場撿獲的彈弓,以及待專家證人撰寫影像分析報告,因此申請押後案件8星期。控方承諾,下次提堂前3日將會把整理好的資料交予辯方參考,包括錄像影片和證人口供。
辯方大律師黃瑞紅批評,案件由上次提堂至今相隔8星期,控方仍未能就各被告的控罪提供確切的描述,辯方所獲得的資料仍停留在8星期前。
3女被告被法庭女警要求全裸搜身
(獨媒特約報導)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今日在港就洗黑錢罪刑滿出獄,早前並要求香港政府協助前往台灣投案,惟遭台灣拒絕,指司法問題應以司法解決,令台灣及香港兩地多次隔空對罵。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下午回應台灣陸委會今晨發表的聲明,表示對於「香港故意放棄自身應有的管轄權」一句極不同意,強調律政司對於是否起訴檢控一個疑犯,一直保持專業、不偏不倚的精神。
她指,港府尊重以屬地形式處理今次陳同佳殺人案,即是一國或地區對於境內的罪案擁有刑事司法管轄權,不受涉案人士的國籍身份限制。她表明,律政司一直堅守證據、法律、檢控守則,「但當我哋決定唔起訴嗰個人嘅時候,法院自然無司法權去處理」。
她續稱,大部分證據都在台灣手上,案件的司法程序由台灣法院處理是合情合理。對於近日對港府的質疑,鄭指律政司對於是否起訴檢控一個疑犯,一直保持專業、不偏不倚的精神。她指,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如今自願前去台灣面對法律責任,「但邊啲證據佢希望帶埋過去俾台灣嘅,係佢嘅自主權」。鄭重申,港府必定會盡量配合台灣當局,好好合作。
(獨媒特約報導)英國《金融時報》引述消息人士指,中央政府正擬定明年三月撤換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官媒《環球時報》的twitter亦轉述有關消息。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認為有關做法是「較間接的官方證實」,無否認即是默認,認為「既然都下台,點解要等咁耐?」
行政長官辦公室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不評論揣測的報導。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表示她亦就消息去信特首辦查詢,獲回覆指有關說法是「毫無事實根據」。毛孟靜亦批評特首辦以「不予置評」回應傳媒,是一種「要不得嘅管治態度」。
對於內地官媒《環球時報》在社交網站 Twitter 官方帳戶轉述有關報道,毛孟靜認為《環球時報》是中央喉舌,如果新聞報導屬誤傳,特首辦應予糾正。她認為在政治上不否認就即是默認,認為已屬「較間接的官方證實」。她又質疑為何中央會認為明年三月香港局勢會較為穩定,「既然都下台,點解要等咁耐?」
(獨媒特約報導)2019年10月23日早上,在台灣殺人的陳同佳在香港刑滿出獄;下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根據《議事規則》第64(3)條,正式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主席梁君彥宣布進入程序時,人民力量陳志全起身,要求李家超「唔好講廢話」。
李家超發言指,公眾對修例意見分歧,故決定在6月暫緩修例工作。政府為更清楚明確已停止修例工作,故正式宣布撤回。李家超發言僅2分鐘,隨即步離會議廳,亦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民主黨許智峯要求李家超在發言中提及的檢討,局長會否因此問責下台,李家超表示「無野補充。」公民黨郭家麒在會議廳內帶頭高叫口號,要求李家超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下台,郭家麒被梁君彥逐離場,郭拒絕,梁君彥宣布暫停會議。
被逐離會議廳的郭家麒,指梁君彥的裁決保護李家超,令他不需向立法會及公眾解釋為何6月政府只願意暫緩修例的理由,斥立法會主席的職能根本只是「幫政府補鑊」。
香港民意研究所昨日公佈第一輪「我們香港人」計劃的結果。呢個計劃同平時民調有一個好唔同的地方,就是「自己民調自己問,自己題目自己揀」,實行將提出問題的過程都公開埋俾公眾參與。大家諗到有乜想知全香港七百萬人點諗,唔洗靠估,直接上去佢個網站建議。最多人投票支持的問題,就會成為下次的民調題目,三日後就會有結果。係咪好好玩呢?

為咗示範呢種「由下而上」民調的威力,計劃一開波就以幾條時事熱話作為題目。事不宜遲,立即睇結果:
1 警黑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