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上訴庭今年2月駁回初選案12名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的上訴,11名被告早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高院上訴庭今早頒下判詞,批出上訴許可。上訴庭三名法官在判詞指出,案中「顛覆罪」的行為涉及如何詮釋立法會議員的職能,特別是拒絕通過《預算案》和其他重要法案的憲制功能,適合於最高層級的法院首次討論和考慮。
11上訴人埋首閱讀判詞 有人現笑顏
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的11人包括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林卓廷、余慧明、楊雪盈、梁國雄、何啟明、黃碧雲、鄭達鴻及陳志全。
11名被告申請到庭領取判詞,亦即聆訊要公開,公眾可以進入庭內旁聽,他們步入犯人欄時均向公眾揮手微笑。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法官譚耀豪沒有開庭聆訊,僅透過法庭書記分發判詞。由於各名被告要簽收確定收妥判詞,眾被告趁短暫時間,埋首研究判詞,部分人得悉獲批上訴許可後,面露笑容,黃碧雲向親友表示「批咗上訴」。
當懲教職員表示各人均簽妥文件後,法庭保安即向旁聽市民表示「(判詞)已經派完,成個程序完畢」,表示要清場,指書記有其他工作,旁聽市民「唔關事」。開庭短短10分鐘後,眾被告再次步離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