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上周被裁定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兩人聯同開審前已認罪的何俊仁,今早一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作求情陳詞。沒有律師代表的鄒幸彤自行陳詞,她指裁決說來說去,只是判定「追求民主有罪」,只要有一絲「結束一黨專政」的理念,就被指違憲違法。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多次打斷鄒幸彤,反問她是否不打算求情?鄒表示「一日監都唔應該坐」,若法庭認為案件性質嚴重,她只會視作「讚美」。鄒又指,法庭裁決令「結束一黨專政」傳遍世界,李官語帶諷刺反問她:「咁係咪應該多謝我哋?」
鄒幸彤自行陳詞,第一句就直指法庭判詞「講嚟講去,就係追求民主有罪」。她批評若有政黨自詡「人民選擇」,再稱每個人在法律上都有「義務」擁護其自封的王位,這樣的「法律」只是「暴政」的同義詞。短短數句開場,法官李運騰用手托下巴,法官陳仲衡全程皺眉,在聽到「暴政」一詞後更將身體向後仰示意不同意,法官黎婉姫則全程木無表情。
鄒幸彤指「原罪」 李官指非「生出嚟」即有相同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