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今日刊憲,選舉委員會分組界別換屆選舉將在今年11月22日進行投票,提名期由10月7日開始,至10月20日結束。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行政長官已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附表第16條,指明2026年年11月22日為2026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的投票日期,以選出新一屆選舉委員會的選任委員。
政府:公開、誠實、公平、安全有序、高效和人性化情況下舉行
至於選舉的提名期將於10月7日開始,至10月20日結束。總選舉事務主任會適時刊登公告指明呈交提名表格的限期和地點,以及公布相關細節。政府表示,會繼續與選舉管理委員會緊密合作,積極進行籌備工作,務求令到選舉得以在公開、誠實、公平、安全有序、高效和人性化的情況下順利舉行。
李家超指立法會補選必要性不及另外三場選舉
行政長官李家超上周二到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對談交流會」,被問到會否就黃錦輝的議席出決進行補選。他表示,本港未來18個月需要進行三場選舉,包括今年11月的選舉委員會選舉、明年3月的行政長官選舉,及明年年底的區議會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