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擬修例規管彈珠機和夾公仔機,以及網吧。就網吧的規管,政府提出兩個方案,分別是直接納入為《遊戲機中心條例》,穿校服者不得進入,以及需以16歲為限劃分為「成人場」及「兒童場」。方案二則為訂立類似現時「電子競技場地」的制度,逐一申請豁免,並規定不能提供住宿服務等。教育界立法會議員鄧飛在港台節目稱認同規管,亦較傾向方案二。不過他亦提到,不少網絡遊戲有博彩成份,例如需課金開盲盒,認為成癮風險不下於夾公仔機,倡日後研博彩相關條例時,一併考慮要求日後的網吧避免提供涉課金及開盲盒的遊戲。
當局亦傾向方案二,文件指一般家用電腦已可通過互聯網參與網絡遊戲,年齡限制作用有限,亦或令網絡遊戲產業帶來負面標籤。至於方案二,文件則指可避免《遊戲機中心條例》的規限,並較易平衡業界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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