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黎否認所有控罪。由控方在2024年1月進行開案陳詞,到今日裁決,經時接近兩年。案件今日在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進行裁決,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3項控罪全部罪名成立。
控方的控罪有三,首先是指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在2020年7月1日《國安法》實施至2021年6月24日蘋果結束營運當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第二是指黎串謀 Mark Simon、陳梓華、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最後是指黎與3間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涉及161篇具煽動性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