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8月29日市民號召「遍地開花放映會」,其後大批人士包圍深水埗警署,至今18人被控暴動罪,當中7人不認罪,今(11日)於區域法院裁決。除了一名男子獲裁定精神狀況不適宜受審,暴動及藏武罪不成立之外,餘下6人均被裁定暴動罪成,包括一名案發時年僅13歲的女生,須還柙候判。法官王詩麗替未滿21歲的4名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並押後至7月27日聽取求情,判刑則定於8月2日。
不認罪的被告為:張嘉棟(現24歲)、田倬行(29歲)、冼穎聰(31歲)、鄺煒心(20歲)、馬紫妍(19歲)、姚珈瑜(19歲)、13歲女生。同案另一名被告顧嘉杰(28歲)在開審時認罪,正還柙候判。
控方案情指,當晚約11時許,60至70人集結在深水埗警署對出行人路,警方多次警告不果,期間有人辱罵及用鐳射筆照射警署內警員,亦有5名蒙面人士拋擲物件到警署內,部份磚塊降落在警署內變電站頂部。警方其後展開驅散及拘捕行動,18人被捕,當中8人為本案被告。
男子被裁定不適宜受審 暴動藏武罪脫 當庭釋放
第四被告冼穎聰被捕後,左前褲袋被搜出鐳射筆,他在審訊時爭議心理狀況不適合接受審訊,並傳召了兩名精神科醫生作供,控方亦傳召了兩名精神科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