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首名被控《國安法》中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的23歲男子唐英傑,案件定於今年6月開審,被告已就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早前申請押後審訊,以待覆核案結果,惟遭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拒絕。案件今(8日)於高等法院再提訊,討論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有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研究報告是否可呈堂成為證據。法官考慮雙方陳詞後,僅批准報告部份內容呈堂。
被告涉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警方防線。案件定於今年6月23日開審,為期15日。今日提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審理。
控方申請將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有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研究報告呈堂。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報告可解釋該口號的意思、脈絡、出處、人們在什麼情況下及如何叫喊該口號;此外該口號並非日常用語,而是在2019年的運動中廣泛地被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