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公屋戶不時遇到各類滋擾,不過房屋署不允許租戶在走廊或梯間安裝閉路電視。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提出書面質詢,問房署會否考慮設立申請及審批機制,容許租戶在符合《私隱條例》下,合規在門外安裝閉路電視,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房屋局回覆指,無計劃設申請及審批機制,要「避免因此影響鄰里關係」。
根據房委會的現行政策,公屋租戶不可以在大門外的公眾地方,例如公眾走廊或梯間安裝閉路電視鏡頭,若有租戶被發現違規安裝鏡頭,並對其他住戶構成滋擾,房屋署會立即要求住戶拆除。而若滋擾持續,並有充分證據證明屬。房署會按租約條款採取行動,包括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如果租戶在單位內安裝鏡頭,若不涉及更改單位結構,原則上毋須向房屋署申請。
梁文廣在書面質詢提出,不少公屋戶為保障治安或防範鄰里滋擾,在門外或走廊安裝鏡頭,不過會被視為違規。他問到房署會否考慮設立申請及審批機制,令住戶可以合規在門外安裝鏡頭。

梁文廣(資料圖片)
3年250宗投訴 涉門外裝鏡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