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於2017年《施政報告》中,納入「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的屯門第16區運動場、休憩用地及公眾停車場,六年過後仍未動工,選址目前用途為城巴及九巴車廠。屯門區議會周一(9月11日)討論計劃進度,有議員批兩巴士公司如「租霸」,既不願搬遷又對新用地諸多要求,亦質疑政府不敢要求「咁大嘅租客」遷離。區議會主席、工聯會陳有海更提議,若巴士公司在限期內不願遷離應採取法律行動。
兩間巴士公司則強調,已積極與政府覓地,若覓得新用地可在18個月內搬遷,但現時需以維持巴士服務為首要目標。運輸署則指,現時在屯門浩和街(即屯赤隧道屯門入口上方)覓得適合用地,但仍與地政處商討用地面積,強調部門及巴士公司「都好努力咁喺度做緊」。
第16區運動場用地為巴士車廠
康文署早於2008年在屯門區議會提出,需按土地規劃大綱在第16區興建運動場。至2017年《施政報告》,正式表示將計劃納入「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其後康文署及運輸署分別就增設公眾停車場及工程規劃概念諮詢區議會,兩者均獲支持。



